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工作的
通 告
广利府通字〔2017〕5号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决定启动实施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项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就启动实施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项目拟征收补偿范围
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项目涉及的东坝街道办事处东坝社区六组、国营081总厂、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元市饲料厂等土地及房屋(具体边界以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范围内停止办理以下审批手续。
(一)停止办理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范围内工商税务登记以及各类不动产权属登记、买卖、分户、抵押、改变用途等手续。
(二)停止办理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范围内居民常住人口的迁入、分户手续(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定居、军人退伍转业安置、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的除外)。
(三)停止办理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范围内各类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活动的申报及审批工作,暂停办理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范围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申报及审批工作。
三、坚决打击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范围内的一切违法建设活动,禁止在该区域实施抢栽抢种、抢搭抢建活动,擅自从事违法建设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法行为人自行负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陆续开展育才北路跨线桥工程改造范围内的入户摸底调查及其它有关工作,请该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及住户积极配合支持。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部分不予补偿;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发生的房屋转让、分割、赠与、新增、变更工商登记,迁入户口、分割户口及其它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皆不增加补偿。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