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组推进科研院所“一院一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 详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组推进科研院所“一院一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2-22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政策解读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化我省科研院所改革试点,解决改革主动意识不强、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省政府办公厅2月19日发布《分组推进科研院所“一院一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将由科研院所的行政主管部门等组成8个工作组,积极推进相关改革试点。

  8个工作组将分别对应以下4类科研院所或机构改革试点,督促指导科研院所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狠抓改革试点落实,力争今年6月底前总结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案例。

  围绕中央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方案》要求每年组织举办3-5次中央在川科研院所与省内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对接活动,支持中央在川科研院所联合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围绕公益类科研院所进一步深化改革,《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已制定出台的系列改革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科研院所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办法,改进完善科研院所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等管理,确保放权后接得住、管得好。

  围绕转制科研院所股份制改造,《方案》明确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科研院所自身实际,积极推动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战略合作者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2家转制科研院所实行整体或部分股份制改造。

  围绕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方案》提出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继续培育新建15-2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产业技术研究院。(记者 熊筱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