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2018-10-18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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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中获悉,2019年内,我省将实现市(州)政府公报全部上网,通过互联网渠道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同时,还将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报数据库平台并向公众开放,提供目录服务、文件检索等功能,方便公众查阅。
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该通知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以省市两级为主的政府公报体系,形成我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
在刊文内容上,通知明确,省、市(州)政府公报要统一刊登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文件,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
通知还要求,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市(州)政府网站首页要开设“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内容检索、文件下载等服务,在2019年内实现市(州)政府公报全部上网。同时,统筹开发利用全省集约化政府网站资源,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报数据库平台并向公众开放,提供目录服务、文件检索等功能,方便公众查阅。
通知指出,主动公开的省、市(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须自正式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本级政府公报刊登。 (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