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四川味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欣生物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 四川味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味欣生物技术中心项目 | 四川味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白龙路与文达路交叉口西北侧 | 总建筑面积13142.2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916.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25.45平方米。容积率2.94。 |
建字第5108022025GG0054570 号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