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关于办理《川陕甘(广元)利州区工业园区绿色食品饮料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
2025-10-11  来源:区自然资源分局

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川陕甘(广元)利州区工业园区绿色食品饮料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证书编号
川陕甘(广元)利州区工业园区绿色食品饮料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 广元市利兴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工业园纺织大道西北侧、安格斯牛肉项目西侧 总建筑面积88897.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321.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5.5平方米。容积率1.349 建字第5108022025GG0044520号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10月11日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