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村四川民族村寨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村四川民族村寨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村村民委员会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白朝乡月坝村1组 | 建筑面积:600.08平方米 |
乡字第5108022025XG0004570 号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