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党政同责。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我区贯彻意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聚焦风险研判。聚焦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关键环节,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3次,发出风险提示4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上半年,全区食品安全包保督导整改率达100%。完成民生抽检811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率达96.9%,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9.7%。
(三)深化专项整治。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订餐、农村集体聚餐、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15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422家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889余处,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0起,罚没款55.32万元,其中,广元利州区清峰牛羊肉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案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