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广元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广元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项目 | 广元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江北社区6组 | 总建筑面积:1164.5平方米。其中1#烟花爆竹仓库916.38平方米,2#值班监控室106.06平方米,3#消防水泵房142.06平方米。 | 乡字第5108022025XG0003548号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