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卫生健康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中医药工作。
11.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健康知识普及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利州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二)卫生健康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卫生健康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发展大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康利州”建设,坚持以医疗质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提能、卫生健康人才提质为抓手,以“政治领医,人才兴医,科技强医,产业壮医,服务提医”五大工程为支撑点,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不断完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以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为着力点,创新机制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确保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分级诊疗落地见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切实做好慢性病监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工作。三是持续抓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帮扶政策,乡村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消除持续保持“清零状态”。持续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进一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中医药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培养,开展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基层机构中医药“治未病”能力。五是持续实施“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夯实“为您办”政务服务成果,切实让办事群众感受到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快捷和便捷,打造特色亮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法制审核工作。六是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加速创新发展医养结合工作,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着力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推动医育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公办、托幼一体化建设,构建长效支持机制,促进托育服务品质提升。七是持续深化人口生育支持政策。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能落地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个,公立医院2个。主要包括:利州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利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州区公共卫生指导中心、上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西街道天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雪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荣山镇卫生院、大石镇卫生院、嘉陵街道社区千佛卫生服务中心、龙潭乡卫生院、盘龙镇卫生院、宝轮镇赤化卫生院、白朝乡卫生院、金洞乡卫生院、三堆镇卫生院、宝轮镇卫生院、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利州区中医医院。
第二部分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5162.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44.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及项目资金、医疗单位事业收入预算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收入预算351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16.3万元,占3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占1.7%;事业收入23346.3万元,占6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支出预算351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8.21万元,占23.29%;项目支出26974.39万元,占76.7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816.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0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及项目资金、医疗单位事业收入预算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96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16.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28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及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53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9817.8万元,占87.53%;住房保障支出583.96万元,占5.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健康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78.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3.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05.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56.11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15万元,预防性健康体检129.30万元,区级科级干部体检46万元,卫健系统人员招考考务费3万元,公共场所整治及职业卫生执法专项经费20.8万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费0.3万元,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经费20万元,村卫生室医保网络运行经费21.7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70.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基本运转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2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
8.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241.05万元,主要用于:区第二人民医院的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321.14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医医院的人员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2.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8.1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1.5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6万元。其中:村卫生室补助34.5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188.1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852.97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63.17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317.44万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补助4万元,免费婚检区级补助31.92万元,免费孕优生殖普查5.57万元,优生优育妇女增补叶酸项目0.24万元,地方病防治区级配套2万元,农村妇幼保健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9.98万元。其中:重度精神病防治47.28万元,慢病2万元,疫情防控资金700万元,传染病网络直报项目5万元;结核病防治项目4万元;艾滋病防治项目62.7万元;麻疹等强化免疫项目1万元;麻风病防治项目2万元;新冠核酸实验室6万元;疫苗冷链项目30万元;职业病防治项目1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监测项目25万元;项目资金争取项目5万元;疫情防控资金100万元;一般债券迁建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50.3万元。其中:两奖两扶补助388.81万元,两奖两扶市特困补助17.0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2.95万元,城乡一体化改革利州区奖励扶助资金96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资金68万元,普惠托育项目区级配套57.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90.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业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3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专科医养结合楼ppp项目、区二医院采煤沉降区新建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等。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83.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88.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7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1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长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保障执法监督运行。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现有公务用车4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6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2辆执法监督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保障执法监督运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无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4.18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62.52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共有车辆46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7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利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4个,涉及预算35162.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7775.14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13.0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1个,涉及预算26974.4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医疗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年健康服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基本运转等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费、科级干部体检费、卫生监督执法等项目工作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保障局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基本运转等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
十、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区第二人民医院的人员经费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区中医医院的人员经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人员、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精神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项目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类)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药人才培养、业务能力提升等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专科医养结合楼ppp项目、区二医院采煤沉降区新建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等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