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部门协助,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禁渔日常管理工作,对违法行为轻微的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和重大、复杂等不能自行处理的案件及时收集影像资料、固定证据上报,切实抓好禁渔禁捕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保护意识。在醒目位置设立禁渔警示牌,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禁捕退捕相关政策。邀请区法院、区检察院对非法捕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增强群众参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次。
(三)加强巡查监督,开展专项执法。加强禁捕巡查和执法,积极联系三堆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规模性非法捕捞现象,切实维护禁渔管理秩序稳定。目前,开展禁渔专项行动15次,查处非法捕捞行为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