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示
2024-11-11  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确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5号)的工作部署和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监督计划安排,我局于7-9月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的整体情况

2024年71日至930日期间,我局派出检查组分别对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办事处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卫生院广元市实验小学校、利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4个单位进行了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整个检查过程兼顾全面和重点,针对不同单位的业务情况,检查前检查组人员分工收集准备材料,明确检查的重点,除全面检查单位财务会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财务收支、信息披露等基本情况外,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重点进行检查。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重点聚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察、审计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切实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细化内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防控风险;部门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逐年规范,检查未发现存在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的重大突出问题。但个别单位在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具体表现为: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上缴收入解缴不及时,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记账凭证签章不全、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等。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存在问题单位认真落实会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整改并要求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范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识到位,及时纠正。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经秩序、维护政令畅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特此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2024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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