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关于选取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水质监测单位的公告
2024-11-11  来源:区水利局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限额以下水利类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利水〔2019〕19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局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水质监测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水质监测项目

二、建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

三、项目业主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四、监测内容

利州区25座水库水质监测,单座水库监测指标23项,具体监测指标详见附件1。

五、监测费用

25座水库监测费用限价7.5万元,单座水库监测费用0.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成果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逐座水库提供监测报告。

七、合同段划分

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水质监测项目共划分一个合同段。

八、监测成果提交时间要求:20日历天。

九、监测单位选择办法

(一)平均价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按排名依次选取监测单位。

(二)资格审查及报价:监测单位根据本公告编制资格审查文件,由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监测单位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监测单位。如符合审查条件的监测单位多于或等于3家,则视为开标有效,由区水利局对符合条件各监测单位的报价进行审查,在各监测单位中选择中标单位。

(三)现场监督:由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股、纪检联络员、计财股等相关人员全过程监督。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中标候选人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资格被取消,以及中标候选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拒签承包合同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依次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十、监测费用价款结算

监测费用按中标价进行支付,监测单位提交成果后一次性按合同约定支付监测费用。该费用包括按国家现行规定应完成的监测工作内容所需的现场采样及测试费用、样品前处理费用、监测分析费用、监测报告编制费用、人工费用及税费等全部费用。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十一、监测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部分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非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竞争性谈判申请函;

6.报价函;

7.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3年水质监测合同1份,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符合性审查

1.查看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要求

2.查看工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商务部分

1.报价

2.质量目标

十三、参选保证金

本次方案设计考虑到金额较小,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四、监测单位报名

监测单位必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至区水利局现场报名登记。每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十五、资格审查、评比时间及地点

监测单位必须于2024年11月15日8:00至10:00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将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两副)密封件递交至区水利局,10:00开始资格审查工作,如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设计单位多于或等于3家,随即组织评比。审查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下河街87号区水利局7楼会议室。

十六、其他事项

报名参选的各监测单位须认真组织研究项目建设内容及工期要求,坚持自主报名、自负盈亏;本项目不组织申报人现场勘查,如申报人确需查勘现场,由申报人自行组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无论中选与否,申报人自行承担申报本项目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25座水库水质监测清单

2.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水质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申请书样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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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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