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万元,占7.99%;卫生健康支出5.01万元,占2.5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2.59万元,占83.71%;住房保障支出11.12万元,占5.72%。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规划编研中心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策划及规划技术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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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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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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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完成本辖区内调规论证项目3个,启动详规修编2个,完成重大项目策划、专题研究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地形图测绘更新30公顷,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为项目用地提供精准技术资料。组织区规委会8次和区专委会18次,依据现行的规划原则和设计规范,为城市建设提供合理有效的规划设计方案,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保障。 |
完成辖区内调规论证项目3个,启动详规修编2个,完成地形图测绘更新30公顷,组织区规委会8次和区专委会21次,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划技术标准符合率100%。为项目审批提供法定依据、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保障等目标均已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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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组织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村规划技术指导及审查;组织编制专题项目相关规划,确定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开展全区规划状况评估;制作图文资料,组织征求意见,组织现场调研25次;管辖范围内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前期研究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报各级政府审批。该项目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实施分阶段,落实建筑规划事务股规划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的管理机制体制,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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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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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18.15 |
18.15 |
18.1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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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18.15 |
18.15 |
18.15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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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
/ |
/ |
||||
单位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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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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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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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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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调规论证项目 |
= |
3 |
个 |
3 |
6 |
6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详细规划修编 |
= |
2 |
个 |
2 |
2 |
2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地形图测绘更新面积 |
= |
30 |
公顷 |
30 |
6 |
6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现场调研 |
≥ |
25 |
次 |
30 |
5 |
5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区规委会 |
= |
8 |
次 |
8 |
5 |
5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区专委会 |
= |
18 |
次 |
21 |
6 |
6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现行规划技术标准符合率 |
= |
100 |
% |
100 |
6 |
6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率 |
= |
100 |
% |
100 |
6 |
6 |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6 |
6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规划管理规范性 |
定性 |
良好 |
|
目标完成 |
6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建设发展 |
定性 |
高质量发展 |
|
目标完成 |
5 |
4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城乡规划体系 |
定性 |
良好保障 |
|
目标完成 |
6 |
6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公共服务 |
定性 |
配套完善 |
|
目标完成 |
5 |
5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落地建设保障 |
≥ |
5 |
年 |
目标完成 |
5 |
5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辖区城乡规划影响 |
≥ |
5 |
年 |
目标完成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目标完成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 |
95 |
% |
目标完成 |
5 |
5 |
|
|
合计 |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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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该项目预算执行率100%,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修编、调规论证、重大项目策划、专题研究年度工作任务,为项目审批提供法定依据、为城乡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保障等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实现。自评得分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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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存在问题 |
绩效指标设置研究不够深入,指标设置指向内容不够精准。“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管理规范性”等指标缺乏具体可量化数值和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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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改进措施 |
根据项目立项文件,深入分析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精准有序地设定绩效指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强化绩效管理佐证资料收集,确保以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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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尚克淑 |
财务负责人:饶苹 |
1、报表说明:该报表查询项目信息、绩效目标信息、预算及执行情况,用于预算单位查询导出开展项目自评。
2、取数口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包括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结转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的最终绩效目标为准)。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为解决广元市城市建设用地紧缺,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提供规划的合法支撑。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途和指标规划调整论证和1个地块城市设计项目成立。本项目由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牵头项目管理,承担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途和指标规划调整论证和1个地块城市设计项目的运行及维护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至本部门后,部门按预算指标支付费用。项目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拨付。项目实施主要工作任务是编制论证大石片区、龙潭片区等局部规划调整论证,为下一步建设工作提供依据,解决大石、龙潭乡等现阶段区域发展中的建设用地的问题。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途和指标规划调整论证和1个地块城市设计项目资金总计到位18.7988万元,项目预算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分配按照合同约定,龙潭乡项目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服务费用2.91万元,大石控规地块调整服务费7.22万元,土地市场运营规划调整论证服务费8.668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成土地规划调整论证2个、完成城市设计委托1个,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率100%,按时完成率100%,项目审批法定支撑率100%,城乡建设发展高质量发展、城乡规划体系保障良好,项目落地建设保障≥5年,服务对象满意度95%。项目自评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绩效目标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评价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落实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管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后,部门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支付专项核算,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预算指标支付对应费用,由财政国库集中拨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五)评价组织。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建筑规划事务股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具体实施,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评价数据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实地现场考察,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分析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综合股负责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组织、指导,并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审核建筑规划事务股报送的自评资料,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收集和报送预算绩效自评相关资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为解决广元市城市建设用地紧缺,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提供规划的合法支撑,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途和指标规划调整论证和1个地块城市设计项目成立。项目设立经过部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现实需求匹配,具有量化和可操作性。本部门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了核算,总计申报财政预算资金18.7988万元,用于支付设计服务费。
2.项目管理。制定《绩效管理制度》按照“四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所有支出均严格按照合同和项目进度申报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项目实施。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至本部门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管理规定进行资金拨付申报,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完成土地规划调整论证2个、完成城市设计1个。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率100%,按时完成率100%。城乡规划体系保障良好,项目落地建设保障≥5年,2023年绩效目标任务均已实现。项目资金共支出18.7988万元,与项目预算到位资金相比,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期末无结余资金。无违规记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实施符合现行规划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对象满意度>95%。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建设用地紧缺的问题,有效提高建设用地效率,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保障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绩效目标任务,通过实施2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途和指标规划调整论证和1个地块城市设计项目,增加了周边提供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对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确认城市风貌特色制定有效规范。项目总体运行良好。评价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个别人员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没有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执行不够顺畅,绩效管理力度不够,绩效管理佐证资料不够完善。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加强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学习,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执行力度,及时规范完整收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佐证资料,确保以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管理。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解决广元市城市建设用地紧缺,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提供规划的合法支撑。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4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委托业务项目成立,对利州区龙潭乡界牌村、建设村、曙光村、元山村内四宗土地进行规划调整论证。本项目由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牵头项目管理,承担项目的运行及维护。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至本部门后,部门按预算指标支付费用。项目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拨付。项目实施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利州区龙潭乡界牌村、建设村、曙光村、元山村内四宗土地进行规划调整论证,解决城市用地紧张问题,加快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进度。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4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委托业务项目资金总计到位5万元,项目预算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分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成土地规划调整论设计4个,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率100%,按时完成率100%,项目审批法定支撑率100%,城乡建设发展高质量发展、城乡规划体系保障良好,项目落地建设保障≥5年,服务对象满意度95%。项目自评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绩效目标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评价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落实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管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后,部门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支付专项核算,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预算指标支付对应费用,由财政国库集中拨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五)评价组织。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建筑规划事务股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具体实施,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评价数据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实地现场考察,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分析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综合股负责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组织、指导,并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审核建筑规划事务股报送的自评资料,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收集和报送预算绩效自评相关资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为解决广元市城市建设用地紧缺,加快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提供规划的合法支撑,4宗用地规划调整论证委托业务项目成立。项目设立经过部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现实需求匹配,具有量化和可操作性。本部门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了核算,总计申报财政预算资金5万元,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
2.项目管理。制定《绩效管理制度》按照“四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所有支出均严格按照合同和项目进度申报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项目实施。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至本部门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管理规定进行资金拨付申报,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完成利州区龙潭乡界牌村、建设村、曙光村、元山村内四宗土地进行规划调整论证,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率100%,按时完成率100%。城乡规划体系保障良好,项目落地建设保障≥5年,2023年绩效目标任务均已实现。项目资金共支出5万元,与项目预算到位资金相比,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期末无结余资金。无违规记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实施符合现行规划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建设用地紧缺的问题,有效提高建设用地效率,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保障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通过实施4宗土地规划调整论证委托业务项目,提高了高品质城市空间,减少了建设用地紧缺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建设用地效率。2023年度四宗土地规划调整论证委托业务项目总体运行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个别人员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没有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执行不够顺畅,绩效管理力度不够,绩效管理佐证资料不够完善。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学习,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执行力度,及时规范完整收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佐证资料,确保以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管理。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加快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进度,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紧张问题,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南山社区城市设计项目成立,将2018年报征的约900亩土地进行合理规划。本项目由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牵头项目管理,承担项目的运行及维护。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至本部门后,部门按预算指标支付费用。项目资金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拨付。项目实施主要工作任务是充分利用东部新城西门户地理区位优势及南山、南河等立体山水格局,将2018年报征的约900亩土地合理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紧张问题,加快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进度。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南山社区城市设计项目资金总计到位10万元,项目预算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分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成已报征土地南山片区城市规划设计,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率100%,按时完成率100%,项目审批法定支撑率100%,城乡建设发展高质量发展、城乡规划体系保障良好,项目落地建设保障≥5年,服务对象满意度95%。项目自评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绩效目标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评价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落实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管理。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后,部门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支付专项核算,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预算指标支付对应费用,由财政国库集中拨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广元市利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五)评价组织。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建筑规划事务股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具体实施,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评价数据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实地现场考察,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分析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综合股负责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组织、指导,并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审核建筑规划事务股报送的自评资料,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收集和报送预算绩效自评相关资料。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为扩大建设用地,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紧张问题,加快推进辖区内项目建设进度,南山社区城市设计项目成立。项目设立经过部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现实需求匹配,具有量化和可操作性。本部门对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了核算,总计申报财政预算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设计服务费。
2.项目管理。制定《绩效管理制度》按照“四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所有支出均严格按照合同和项目进度申报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项目实施。项目财政资金指标下达至本部门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管理规定进行资金拨付申报,由区财政国库集中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和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结果。完成已报征土地南山片区城市规划设计,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率100%,按时完成率100%。城乡规划体系保障良好,项目落地建设保障≥5年,2023年绩效目标任务均已实现。项目资金共支出10万元,与项目预算到位资金相比,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期末无结余资金。无违规记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实施符合现行规划技术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通过项目实施减少建设用地紧缺的问题,有效提高建设用地效率,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保障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完成了2023年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南山社区城市设计项目,增加空间环境质量,减少了实体建筑过度开发建设问题,有效塑造宜人的空间环境和城市空间形态。2023年度南山社区城市设计项目总体运行良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个别人员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没有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执行不够顺畅,绩效管理力度不够,绩效管理佐证资料不够完善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学习,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执行力度,及时规范完整收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佐证资料,确保以绩效管理促进项目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