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公告
2024-09-03  来源:区水利局

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和《四川省总河长令》(第5号)总体工作部署,四川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组正式赴广元市利州区开展河湖长制督查。

2024年9月3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39--3226121,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广元市A016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zhangfuyong1@qq.com。受理举报时间为每天9:00-12:00、14:00-18:00。督查组主要受理利州区河湖长制、河湖管理相关工作的来信来电举报。


四川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广元市利州区督查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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