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1 | 广元市利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 广元市利州第二人民医院 |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宝珠寺社区居民委员会长寿路48号 | 新建建筑面积2492.64平方米 | 建字第510802202400004号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