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广自然资利区监[立](2024)2号)
2024-04-23  来源:区自然资源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公示期限 备注
广自然资利区监[立](2024)2号 行政处罚 退还土地、没收构建筑物、罚款 广元市利州区利商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1. 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利州区龙潭乡凤凰村四组、六组29257.71平方米集体土地;
2. 罚款人民币6940508.5元;
3. 对修建的构筑物予以没收。
2024年4月10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正常 510802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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