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公示期限 | 备注 |
广自然资利区监[立](2024)2号 | 行政处罚 | 退还土地、没收构建筑物、罚款 | 广元市利州区利商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1. 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利州区龙潭乡凤凰村四组、六组29257.71平方米集体土地;
2. 罚款人民币6940508.5元;
3. 对修建的构筑物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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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 正常 | 510802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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