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规定,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申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经核实,符合社保申报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1日,任何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1日前以真实姓名向我中心反映。
投诉和举报电话:0839-6183026
附件:2024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拨付明细
广元市利州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