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初级中学 | 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张坝社区四组 | 新建建筑面积4444.65平方米 | 建字第510802202400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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