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发〔202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施精细化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我市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高品质生活宜居区部署要求,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统筹协调国有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落实“1345”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和中国食品产业名城。坚持区域统筹、供需平衡、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等原则,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供应指标,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
二、供地计划指标
2024年度利州区计划供地6339.7445亩,其中商服用地282.58亩,住宅用地1115.53亩,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231.7亩,交通运输用地310.77亩,工矿仓储用地196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65.6045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68.56亩,机动指标1000亩。
(一)商服用地9宗282.58亩。包括白朝乡白马街社区5.42亩,龙潭快速通道8.6亩,白朝乡月坝村26.34亩,龙潭乡万龙路20亩,宝轮镇红星村11.6亩,万缘街道万和村54亩,白朝乡月坝村3.77亩,大石镇青岩村52.85亩,宝轮镇刘家河社区100亩。
(二)住宅用地14宗1115.53亩。包括龙潭乡界牌村八组51.12,三堆镇飞龙村200亩,万缘街道快乐社区(碧桂园南侧)45.62亩,万缘街道快乐社区(碧桂园南侧)72.13亩,万缘街道老街社区80亩,宝轮镇刘家河社区2宗91亩,宝轮镇红星村2宗135亩,大石镇青岩村3宗260.66亩,大石镇大稻坝村90亩,大石镇安家湾村90亩。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宗231.7亩。包括宝轮镇场镇3亩,白朝乡15亩,宝轮镇花园社区32.66亩,大石镇青岩村162.74亩,大石镇场镇8.3亩,荣山镇泉坝村10亩。
(四)交通运输用地4宗310.77亩。包括荣山镇泉坝村30亩,万缘街道25亩,宝轮镇138亩,大石镇安家湾村、荣山镇泉坝村117.77亩。
(五)工矿仓储用地7宗1965亩。包括荣山镇60亩,宝轮镇清江村814亩,宝轮镇678亩,荣山泉坝工业园50亩,宝轮镇清江村278亩,清江石羊工业园35亩,清江石羊工业园50亩。
(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宗1365.6045亩。
(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6宗68.56亩。包括白朝乡月坝村4亩,上西街道吴家濠村20亩,龙潭乡曙光村3亩,龙潭乡界牌村0.56亩,东坝街道柜北社区4亩,宝轮镇紫兰社区37亩。
(八)各用途机动指标用地1000亩。
三、政策导向
(一)全区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全区统筹、严控总量管理模式。在不突破国家下达和省分解、调剂、奖励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模的情况下,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规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足量保障民生设施用地,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
(二)全面优化空间布局和供应结构。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供地计划的根本遵循和引导,适度调整经营性用地供应数量,降低传统商服用地供应比例,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有机融合,优化土地供应质量,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保障性住房、乡村振兴等民生项目用地;同时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三)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用地。进一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着眼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重点保障中煤燃煤发电、中煤广元储备煤基地项目等重点产业用地。
(四)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类主体作用,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实现精准供应。切实做好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开展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评价考核。
(五)节约集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持续加大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扎实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在项目招商和选址阶段,引导项目优先在批而未供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选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传统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康养旅游融合发展。
四、本计划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汇总表
2.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商服用地计划)
3.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住宅用地计划)
4.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
5.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计划)
6.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交通运输用地计划)
7.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工矿仓储用地计划)
8.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9.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特殊用地计划)
10.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计划)
11.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各用途机动指标用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