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联合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我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开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
二、制订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58号)。
三、出台方式
2024年初,在广泛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并形成了《监管计划》。
四、适用范围
2024年,区级各部门按照《监管计划》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任务。
五、主要内容和特点
2024年全区24个成员单位联合开展35项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监管计划》涵盖了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培训机构、劳务派遣、农资、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