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2-20  来源:区公安分局

根据市委联动巡察工作安排和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3日至5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联动巡察,同年7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系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内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7次、党委会学习贯彻10次、全警政治轮训25期、党员全覆盖兜底培训1期,坚持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每月通报,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修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调阅,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学习情况开展检查督导,进一步促进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中心组成员年内每人完成1篇高质量理论调研文章,做到学用结合。四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有关人民警察的训词精神以及“枫桥经验”等内容,通过8月28日全警政治轮训和9月21日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补课。五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3次,完成专题讨论5个;召开党委会、领导小组办公会、联络会3次,组织读书班、专题讲座5场次、全警政治轮训5次,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2.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分局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二是9月21日党委会再次组织专题学习并强调班子成员务必将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今后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三是10月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四是建立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季度提醒制度和履职情况季度填报制度,班子成员均对分管联系所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检查指导。

3.关于“思想政治工作适应新形势公安队伍发展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落实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公安政治工作要点、警营文化建设活动方案和每月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目标绩效考核,并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有效解决“上热下冷”问题二是常态落实“六必谈六必访六必清”、队伍状况定期分析研判、岗位风险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民警逐一落实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分局队伍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3次。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加强队伍风险防控、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加强“爱警暖警”工作,认真落实民警生病住院看望慰问、传统节日全警慰问、子女中高考陪护假及心理健康服务活动等从优待警举措。全面实施“励警”计划,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表扬及“身边的榜样”典型选树活动,建立完善凯旋仪式、入警仪式、荣誉退休仪式等荣誉制度,启动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示范激励作用。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4.关于“社区警务室未做实,警务机制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制定分局《派出所“一室两队”警务运行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下发《规范社区和驻村警务室建设的通知》,切实提升派出所(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召开分局警务机制改革推进会,全力推行“一室两队”警务工作机制改革。三是按照公安部三年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动社区警务室与居(村)委会、党群公共服务中心同址办公、一体融合。

5.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充实“扫黑办”力量,确保警力适应工作需要、工作力度不减。二是对未办结线索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制+通报制”,开展未办结线索核查攻坚。三是对群众反复举报线索及时开展线索“回头看”、案件“大起底”,集中解决线索核查难点问题,目前未发现结论错误的线索。

6.关于“法治公安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8月,分局开展受立案超期问题专项整治,目前该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受立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先后发布《受立案巡查及整改工作情况通报》2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预警》2期,及时予以提醒、督促。三是修订分局《刑事案件个案质量考评标准》《行政案件个案质量考评标准》,严格落实专(兼)职法制员制度、每月在网上抽考案件,先后发布通报11期四是加强问责处理。针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以及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逐案厘清责任,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开展集中约谈,以形成震慑效应。

7.关于“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牵头部署全区“无电诈”村(社区)创建工作暨2023年度“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牵头召开全区反电诈工作联席会5次,多次安排部署全区反诈工作。二是建立每日发案通报制度,及时回访受害人避免二次被骗。三是加强宣传防范。大力推广反诈APP下载,将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注册任务分解到联席办各成员单位并纳入年度考核,目前全区已下载24万余人次,覆盖率达4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结合无诈村社创建工作,分局共组织开展反诈宣传活动116场次,7月至今电诈发案比去年同期下降13.38%。四是建立由区反诈中心、派出所、社区民警、村社干部、受害人家属组成的五级劝阻机制,今年以来对下发的劝阻指令分级分类开展电话和见面预警劝阻43起,减少被骗损失260万元。五是开展破案攻坚。2023年1至10月,全局共破获电诈案件192件,抓获涉电诈类及关联犯罪嫌疑人151人。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8.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倾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分局成立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办,制定《2023年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10月11日召开分局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强力推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二是10月31日,分局组织召开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主动对接企业,倾听企业心声,强化警企共建。三是优化服务营商环境新举措,推出经侦部门对引入企业提前审计和事中服务工作机制。大力实施“项目警务”,主动服务辖区的产业园、工业园和重大项目。四是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先后侦办部、省督涉企案件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1人,涉案金额超3亿元,其中多起案件受到公安部贺电表扬、省厅和市局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收到相关企业感谢信。五是大力推进公安社会化评价工作,共发送接处警、执法办案、政务服务等评价短信46300余条,满意率达98.91%。市公安局在9月全市第二次营商环境“背靠背”直接评价中位列40个被测评市级部门中的第11位、利州区位列全市第一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一)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方面

9.关于“抓自身建设不力,示范表率作用未得到发挥”的问题。

一是今年5月,9名班子成员分两期参加在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举办的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班;9月底,班子成员参加了上级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班子的履职能力。二是加强班子制度建设,修订制度2项。三是坚持目标引领,实行全局周例会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分局整体目标工作始终位列全市前列。四是8月11日,分局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并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措施。

10.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9月底前,组织全局对应学未学内容开展了全面补学。8月和9月的党委会议题中,再加强了对相关精神的反复学习、深度学习。二是今年以来,将党章党规党纪党史纳入了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委会学习、12次全警政治轮训及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常态化学习内容,做到学习教育及时、经常。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印发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三张清单”,对班子成员发送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提示函和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按季度填报履责台账。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警工作推进会”,对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四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六必谈六必访”要求,对分管部门班子成员和重点民警进行了专项谈话。五是加强对民辅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推进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11.关于“‘以案促改’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开展“以案促改”“回头看”,各党支部对照自查整改,机关党委对自查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督促。二是对党支部书记加强组织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等职责进行培训强调,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以及分管联系局领导三级审签制度。三是督促涉及“罗剑红案‘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检视剖析不深、查找问题不实”的2个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检讨,并按“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重新检视剖析。

12.关于“内部监督督察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设立机关纪委,10月27日完成机关纪委选举工作,新增充实3名警力,为全面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坚持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开展专项督察8轮、“枪车酒赌毒娱密网”现场督察近20次。持续落实督察周讯通报制度,自8月以来已发出挂网督察通报10余期。三是加强群众信访投诉件办理,落实销号管理、限时办结、及时沟通反馈举措,及时化解群众合理诉求。

13.关于“办案安全意识树得不够牢,安全风险存在死角”的问题。

一是分局各执法办案区均制定办案区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照明设施,预防突发事件并有效处置。二是各执法办案场所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并开展自查整改,法制大队牵头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大检查。三是法制大队对办案区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网上视频巡查,先后发布通报3期,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方面

1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会计法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对结余资金进行盘点,做好资金结转,目前已完成现金科目全部清零。三是严格公务卡使用,要求所有部门在出差办案、办公燃油等事项中一律使用公务卡,必要时对公转账,杜绝大额现金支出现象。四是由机关纪委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5.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落实不够到位,未在定点机构维修保养”的问题。

一是组织部门车辆管理员,对利州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定点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再学习,并责令各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二是财务人员加强票据审核,对未在定点维修单位维修产生的费用坚决不予报销。三是对已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目前均以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杜绝现金交易的情况。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对面积超标的中层干部办公用房整改调整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并邀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分局办公用房问题进行指导。三是根据市公安局出台的严禁公用业务经费购买绿植的规定,分局严格执行,严禁超范围支出。

17.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强力推进省厅法制工作“五项改革”制度落实,将落实派驻法制员情况纳入分局绩效指标及《2023年全区公安重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中限时完成。二是下发《关于明确各执法勤务部门执法责任和调整法制员的通知》,10月18日对全局法制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员履职能力。三是根据《关于实施兼职督察员制度工作意见(试行)》,确定分局兼职督察员35名,成立了兼职督察员队伍,拓展延伸了警务督察的触角和覆盖面。

(四)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方面

18.关于“工作作风不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评查,先后发布各类执法通报21期,全面加强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整治。二是创新“日巡查周通报”制度,法制大队落实专人每日进行全量巡查,每周在分局周例会上汇总通报,促进日常执法行为规范的养成。三是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坚持发布“每周一法条”21期;针对新型违法犯罪,及时研究出台《执法指引》5件。四是5名年度考核错误评为优秀公务员的人员,分局已分别呈报市、区组织部门撤销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证书、奖金。对在年度考核表、公务员奖励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不如实填报个人受处分处理情况的4名干部以及审核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已在局党委会上开展了批评教育。五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根据2018年以来分局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台账以及2020年以来全警的表彰奖励情况,对相关干部个人档案、年度考核表、公务员奖励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开展全面清理核实,并将个人奖惩情况在管理系统中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六是分局政治处加强与机关党委的联系对接和情况通报制度,并对干部个人档案资料严格审核、规范管理,做到不遗漏、无差错。

19.关于“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不够”的问题。

一是转变侦查模式。制定分局《办理传统侵财犯罪工作机制》,通过所队合理分工,提高传统侵财的打击质效。今年1-10月,全局侵财类刑事案件破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1.14%。二是坚持多破案。以“新篇”专项行动为抓手,对辖区内突出、多发性侵财犯罪开展重点整治。三是强化办案部门与情指中心、刑事技术室紧密联动,紧紧抓住破案黄金期,进一步提升现案破案率。四是成立工作专班,对积案进行再研判、再攻坚。五是全力降发案。搭建“7+8+N”模式的平安义警群防队伍,开展预警通报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巡逻防范。六是9月组织各所队对警务党务公开公示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同时制发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局警务党务公开公示已按规定公开公示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

20.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对驻村工作队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费进行分类核实,对超标准报销部分已退缴区级国库。二是明确今后驻村工作队相关费用严格按照《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执行。三是9月21日,分局召开党委会,针对前期分局党委违规决策问题开展了复盘检视。四是从8月起,党委会议题落实严格的审批、法律监督和纪检监督措施。五是根据分局编制空缺和自然减员情况,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补充警力请示。印发《新进民警分配及管理规定》,新警一律分配至基层派出所锻炼;开展第三批“下基层上一线”联点活动,机关54名民警到基层派出所协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招录辅警4批次,有效补充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六是局党委根据东坝派出所的警力和警情状况,年内为其新增民警4人、安排到该所“联点”民警4人,有效缓解其警力紧张情况。

(二)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21.关于“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分局《民警轮岗交流实施办法》,今年以来交流轮岗中层干部、民警等23人。二是持续开展各类实战练兵和比武练兵12批次,有效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和专业素养。三是制定、推行“师徒结对”活动、“青蓝相继·新老结对”帮带提能工作方案,全局新警师徒结对16人、科级干部新老结对2人,进一步强化了对新警和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四是10月28日对新警开展针对性的执法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新警规范执法能力。五是将《每周一法条》设置为分局网页弹出窗口,强制民警学习,同时分管局领导在全局周例会上对《每周一法条》的学习进行强调。

(三)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2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分局《2023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纳入第21次政训学习、纳入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予以提示,班子成员按季度填报履责台账。三是机关党委6月底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与“两优一先”评选挂勾,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四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标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至目前,班子成员到支部讲党课17场次。

23.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的问题。

一是10月27日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选齐配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全年有6个党支部对支委成员进行增补选,确保各基层党组织班子健全。二是10月31日开展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三是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抓党建职责,在党委会作形势报告1次、全局讲党课2次。制定《关于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党支部对照《实施意见》自查整改,机关党委加强指导督促,全面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四是组织党支部对“党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和“党支部阵地建设不规范”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机关党委下沉到部分支部进行实地检查指导。目前,全局已规范建设14个党支部活动阵地。五是在全局开展基层党建“六项工作大排查”,共排查整治问题7个,有效纠正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六是责令涉及“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党支部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责令未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党支部再次组织学习党内相关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在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批评教育。

24.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聚焦政治机关意识和党员第一身份意识教育,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党性教育,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以及“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11次。二是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廉政教育专题讲座、集中收看《阳光问政》直播节目和“学党内法规·做合格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在周末和重大节假日前向民警推送手机廉政短信,强化日常警示提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采取“现场督察+网上督察”方式,对各所队落实公安部“六项规定”、值班备勤、在岗在位、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察,以“小切口”推动纪律作风“大转变”。四是深化争先创优。深入推进“最强支部”创建、党员先锋岗评选、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和“两优一先”评选表扬工作,大力开展向曹艳群、鲍卫忠等先进典型学习,举办大运会安保誓师大会、“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座谈会等,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分局1个党支部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3个党支部被命名为全市公安机关“最强支部”,有4个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26个单位受到上级表彰奖励,队伍中涌现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最美基层警察”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以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3502110;邮政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武汉路149号,邮编:628000;电子邮箱:8504121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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