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1-03  来源:区水利局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128日至2023年1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学用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落实学原文、读原著,通过中心组学习进行深刻领会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方案、提出贯彻意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水利工作重点任务,抓好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领会。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严肃“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及时传达、系统学习、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三是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用新思想谋划工作、推动工作,制定措施、明确要求,项目推进、资金争取、防汛抗旱、移民后扶、安全饮水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等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在全面做好学习的同时结合实际运用各类会议精神指导水利工作的开展,切实用法律法规规范各项工作推进。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成立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研判机制》。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三是在2022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班子、科级领导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

(四)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在建项目推动,有力提升固定资产投资报数实物量。曹家河堤防、周家坝堤防等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雷家河水库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施工,同步推进雷家河水库灌区工程,一期隧洞工程已开工,二期方案正在调整。二是加快拟新开工项目推动。苍溪河堤防、泥枣沟水保等新开工项目已完成招标,6月底实现开工,可有效增加固投报数。三是加快推进渔洞河水库前期手续办理。已完成省工程咨询院可研报告评估意见和省财评中心投资估算评审报告,目前正按程序申报省发改委可研报告批复。初设方案已经省水科院专家预审,正根据专家提出意见修改完善。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对项目资金分配和2023年乡村水务考核实绩评估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对和平村驻村帮扶队员进行了充实,要求驻村干部要按驻村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驻村工作。三是局党组专题听取和平村帮扶工作情况汇报,对驻村帮扶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四是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月到帮扶村开展调研和帮扶工作。

(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局承担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完善服务机制,严格按“一窗进出”要求办理涉水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请办事项,提高即办率和当日办结率,当天不能办结的,指定专人上门服务,直至办结;对超时办理的剖析原因,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确因业务人员责任导致逾期未能办结的,严格追究责任。

(七)防汛抗旱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区级预案需要修订完善,已下发关于征求《广元市利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度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充分征求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待区级预案完善后,各乡镇(街道)再结合区级预案完善本级预案。二是全面完成了山洪灾害危险区搬迁摸底调查,我区山洪危险区需要治理的点位均上报至省厅,争取有关项目,并结合有关项目进行整治治理。三是全面完成水毁储备项目调查,全区梳理排查出具有安全隐患的水毁点位,已将项目纳入2023年水毁项目治理储备库,待省级审核下达资金后即可实施修复。

(八)区河长办牵头抓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河长制公示牌根据市河长办的要求已经全部更换完成,开展了河长制宣传工作。二是开展了全区河湖、渠道、水库等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各级河段长巡河记录进行抽查;对一些典型问题、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约谈;加大河长制宣传工作,同时也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河长制宣传力度。

(九)履行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雪峰街道万源社区核对,确实存在未办证情况,正在沟通接入市政供水管网事宜,同时加强对老百姓自备水源饮水的安全性普及宣传,待该区域进入市政供水管网后,将该取水点关闭。二是2023年继续创建国家级生态清洁小流域,目前已通过省级审查,并报省水利厅审批。三是对未验先投的项目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正式约谈,持续落实动态监管,尚未完成整改,持续强化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履职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行政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荣山镇人民政府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河道监管。二是对水土保持设施项目未验先投的企业下发通知,督促企业整改,目前已整改8个,其余16个水保未验先投项目正在整改中。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水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同时,邀请市局及其他县区执法人员对我局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提出意见。

(十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大石河道治理劳务费和白龙湖垃圾打捞费相关手续,党组会议对两项费用进行了研究。二是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的大额资金支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自查,对排查的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进一步调整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印发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研究相关事项。

(十二)局党组成员分工不合理,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经党组会议研究并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下发了分工调整文件,做到了责任明确的同时分工不分家。二是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符合任职条件的,已按照任免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十三)“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与机关干部沟通交流,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二是扎实抓好机关作风纪律建设,认真排查重点人员、重要岗位以及项目建设重要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并严格实行党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层层监管,进行全方位防控。三是严格廉洁行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以身作则,机关廉政建设取得明显实效,个人无不廉洁行为。

(十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纪委要求,在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三张清单的通知》。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三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之前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节前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提醒干部职工廉洁过节。

(十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复报销差旅费和在同一天内以不同事由报销两次差旅费全部清退。二是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的差旅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并及时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的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六)超标准报销公杂费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同志培训学习期间未执行公杂费减半报销的费用进行了清退。二是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的公杂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的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七)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接待三单不齐报销等问题进行了规范。二是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的差旅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及时处理。

(十八)公务车辆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车辆维修保养无申报审批手续,车辆保养频次较高问题,原公务车驾驶员已移交区纪委处理,现驾驶员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局党组已给予严厉批评。二是停止预购汽油,油卡由办公室收回,并为驾驶员办理了公务卡,实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一律不得报账规定,杜绝重复报销问题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和燃油使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对维修保养等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坚持先审批后维修。

(十九)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的廉洁方面,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支付票据存在签字审核不齐全等进行了补签处理。二是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机关财务合并到区水利局,进行了财务移交,原存放于湖泊中心的财务档案已移交给区水利局财务室。三是完成雷家河水库专账移交,确定专人接管了雷家河水库的专账,完成账务交接。四是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票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排查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审计提出部分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已进行了入账整改,并附记账凭证及补记资产明细表。二是我局已联系利元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完善了原办公楼移交手续。三是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完善领用手续,落实保管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一)项目监管不力、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樊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于2023年4月底全面完工。二是2015年工农镇大塘村西成客专饮水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饮水工程水质进行了检测,水质检测合格。三是实行局领导包片,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脱贫攻坚饮水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对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要求实施乡镇督促项目村整改,完成后我局将立即进行验收。

(二十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堆供水站改造工程主管网施工到高力水泥厂位置,龙潭供水工程已挂网招标。二是2022年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我区全部达标,包括对2021年的工程复核。三是宝轮镇张公岭村的饮水项目已下达启动资金,目前实施方案正修改完善中,其余资金待方案修改完善后下达;清河村母亲水窖工程已基本完工,2022年维修养护工程已完工。四是龙潭乡复兴村水源点保护区由市政府2020年8月进行了设置批复(广府复〔2020〕32号)。五是嘉陵街道和白朝乡供水站净水设备老化问题,已纳入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进行解决。

(二十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轮岗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在任中层干部任职时间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下一步将认真研究,针对部分岗位进行人员调整轮岗,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十四)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班子成员,现局班子已全面配齐。二是用好用活空缺编制,目前已完成拟调入人员的考察工作,下一步将申报引进(招聘)计划,多引进年轻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做好现有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激发年轻干部的工作激情,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十五)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局党组每两个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固定的党务工作人员,完成水利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配齐党支部成员,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三是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认真组织召开了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支部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四是按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要求做好党务公开。

(二十六)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利州区水利局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将干部日常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二是严格机关上下班作息管理,每个月不少于三次抽查,做好会议考勤、外出登记报告。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请假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外出报备登记制度,对未按制度请假和报备人员,按照考勤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二十七)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反馈问题未按规定交纳党费人员已按标准补交党费。二是各党支部已按照最新实发工资重新核定党费应交数额。三是对2021年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理,对未按标准收缴党费的进行了重新核算和补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222199;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下河街87号区水利局办公室,邮编628000;电子邮箱:7697432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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