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补充通知
2022-12-05  来源:区财政局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广元市利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关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

补 充 通 知


相关区级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力度,根据省、市、区扎实稳住经济政策相关要求,现就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承租区属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房租期限统一调整为免除6个月房租。出租人减免房租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相关区级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有房屋房租减免要求,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切实加快减免房租政策落地,力争在12底前完成免租工作。

三、区属国有企业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尽快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尽快减免租金。区属国有企业参股企业所属房屋,要积极承担股东责任,与其他股东协商争取支持。

四、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应与承租人协商,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广元市利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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