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利商发〔2022〕25号
局机关各股室、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
2022年4月1日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22] 1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
(一)抽查依据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商务部令第9号)。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督管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7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
(二)抽查对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
(三)抽查内容
1. 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发卡售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确定的对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的资质认定条件、拆解程序、零配件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抽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企业名录库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和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进行随机抽取。
二、抽查方式
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通过随机抽查方式,从企业名录库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不少于两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检查,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随机抽查比例、频次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和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做到100%覆盖率,不定期现场检查1次。
四、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各项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检查结果均应在2022年11月前完成录入,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抽查结果依法属于不公示内容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纳入不公示内容。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单位,抽查结束后按相关程序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撤销、收回证书等处罚,并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结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股室、中心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同时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根据“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部署要求,结合商贸流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检查方案,执法人员及被检查单位名单从“双随机”抽检系统中抽取,必要时可邀请局驻总工会纪检组到场监督抽取过程,业务股室要加强涉及本股室业务检查指导。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整。对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 合监管抽查计划表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计划表
序号 |
牵头部门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参与部门 |
检查时间 |
1 |
区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1.卡面信息记载、章程协议公示、实名购卡、业务台账、预售资金归集与使用、业务报告 2.消费者权益保障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和售卡备案企业 |
现场检查 |
100% |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 |
2022年6月前 |
2 |
区商务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督检查 |
1. 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 3. 《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4. 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5.“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企业 |
现场检查 |
100% |
区公安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1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