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监管服务站。明确1名负责人和2名专职监管员,确保全员到岗履职。配备村协管员并落实监管职责,将监管网络延伸到所有村,确保区域全覆盖、监管无盲区。按照“四个一”的标准,在复兴、凤凰、红心3个村建立村级检测室,并配置相关仪器设备,夯实村级初检基础。
(2)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乡村协管员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4次,全面增强参训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了解掌握质量安全知识。
(3)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了监管人员分区、包片、联点责任制,分解量化农产品检测任务,将岗位责任落实到农资经营门店、村协管员和生产基地、田块,实行网格化监管和岗位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