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
2021-11-19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利州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解读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至关重要。为培育壮大我区特色产业,推动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广农领〔202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完善现代特色农业“5+3”产业体系为重点,梯次建设现代农业(林业)园区为载体,建立联农带农长效机制为关键,坚持共同富裕方向,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长期培育和支持壮大特色产业,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联农带农。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开发乡村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本地、留给农民。

——坚持政策稳定。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

——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提高特色产业竞争力。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推行农业标准化,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

——坚持久久为功。注重产业后续科学规划、长期培育,持续用力、稳扎稳打,推动全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稳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建成成渝地区绿色食品供给地。全区特色农业综合产值突破50亿元,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

二、发挥特色优势,大力提升产业发展质效

(一)完善产业布局。立足区情实际,围绕现代特色农业“5+3”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布局。在稳定粮食、生猪生产的基础上,做优绿色果蔬基地,推动肉牛羊、剑门关土鸡等生态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推广稻鱼共生等水产健康养殖,促进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发展道地中药材和四季花卉产业。进一步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支柱产业,以全产业链融合为主线,以推进“三园联动”和建设产业强镇、特色村落、特色街区等为载体,着力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区一特”发展格局,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纳入产业发展布局,有序规模流转开发搬迁户的山林田地,推广“共享养殖”产业发展模式,拓展就业空间。到2025年,全区创建农业产业强镇3个新建特色村落12个、特色街区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做优产业基地。突出“三园联动”,拓展基地规模。坚持以现代农业(林业)园区、村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园、户办家庭产业园“三园联动”为抓手,围绕全区特色产业总体布局,每年高标准高质量改造升级拓展一批产业基地,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到2025年,新建市级现代农业(林业)园区5个以上,绿色果蔬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稻渔综合种养0.4万亩、笋用竹基地3万亩,年出栏剑门关土鸡560万只以上和生态肉牛羊2万头、8.4万只。突出建管并重,抓好巩固提升。深入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功能配套,推广使用现代农机、节水灌溉、物联网等先进设施,建成一批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的产业基地。到2025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3万亩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4.77万亩。持续提升现有产业管护水平,强化精耕细作、精细管理,滚动式推动老旧园区改造升级,巩固拓展一批标准化产业基地。严格落实扶贫资产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清理清退产业经营失败业主,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致富能人、返乡创业人员等适度规模合作经营,确保产业园建成一个、存活一个、见效一个。着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培育农资供应、农机服务、植保作业、产品营销、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生产经营组织化、社会化水平。突出示范创建,引领产业发展。抢抓国家农业(林业)现代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省星级园区等培育创建机遇,加强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大示范创建支持力度,到2025年,全区创建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三)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围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5+3”产业体系,包装储备落地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支持经营主体就地就近建设一批与产业基地规模相适应的筛选分级、清洗烘干、储藏保鲜、包装贴牌等初加工设施,让农户分享更多的增值收益。2025年,全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70%。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农产品加工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模式等研发推广,推进农产品及副产物的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循环利用,集中推进“五大”全产业链农产品加工。积极培育一批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加工园区,推动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乡镇“第一车间”。继续落实就业帮扶载体建设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乡入村设立生产点、建立吸纳就业帮扶载体,吸纳搬迁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四)提升农产品流通能力。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流通体系,优化区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物流基地布局。加快建设田头市场,完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优先布局一批区域性冷链物流骨干节点,争创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建设试点区,建设和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能力。加快发展乡村现代物流业,整合农村客运、邮政资源推进乡镇运输综合服务站、村级物流节点建设,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开展“快递进村”行动,积极打造一地一品的寄递品牌项目。深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通过电商技能、创业孵化、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加快培养电商实操人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市级部门加快推进“1+7+N”电商营销体系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供销联社、区乡村振兴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州区邮政分公司;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五)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以现代农(林)业园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载体,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建成一批省级农业主题公园、美丽休闲乡村,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花乡、果乡等美丽田园。坚持农旅融合,拓展农业+旅游功能。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旅游产业升级。培育以月坝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康养度假、以天曌山为代表的森林观光、以芳香龙潭为代表的休闲农业、以紫兰湖为代表的滨水运动等旅游产品,提质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体验农业。到2025年,新建农业主题公园5个、美丽休闲乡村20个,打造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和景观道路4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有机广元”建设。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废弃农膜收集处理、秸秆综合利用、饲料清洁化、农业投入品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六大行动”,优化净化农业生态环境。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率提高到50%,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建设一批优质粮油、核桃、油橄榄等品种选育培育试验示范园、种子保护资源库和资源圃、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种场、良种繁育基地,推动产业良种化和良种产业化发展,从种养源头提升产品品质。到2025年,建成农业特色产业种质资源圃1个,良种推广面达到97%。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七进园区”,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追溯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常年保持98%以上,80%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产品可追溯。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引导经营主体、小农户全程按标生产。到2025年,全区认证有机基地面积1.2万亩品一标”累计数量达到66个(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供销联社;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七)创新生产经营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生产经营方式,让各类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培育壮大各类主体,大力招引国内外农业龙头企业,每年至少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1家。“十四五”时期每个产业集群至少培育2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双提升”行动,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2个。推动各类主体分工合作,坚持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为基础,明确各类主体功能定位,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搞精深加工、物流、产品营销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农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提升生产能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组织各类主体围绕主导产业,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或产业化经营联盟。2025年,全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2(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三、保持政策稳定,加大扶持力度

(一)强化财政支持。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我区特色优势产业。从2021年起,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得低于50%,并逐年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重点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乡村产业发展。继续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商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发放工作推进力度,做好“政担银企户”试点工作过渡衔接,充分发挥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职能,落实财政贴息、担保费补助等政策,撬动金融资本加大特色产业发展投入。接续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调整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特色产业。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分险政策,在过渡期内,原则上继续按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财政贴息,继续对符合规定的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损失予以分险。2020年及以前发放的扶贫再贷款可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展期。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脱贫人口和带动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结合全区现代特色农业“5+3”产业体系,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农户小额信贷“整村授信”、乡村振兴贷“政担银企”、特色产业贷“产业链+融资”等模式,支持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或在我区落地符合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开发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险种,增加特色产业保险品类,提升保险风险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局、农业银行广元支行利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元支行利州分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用地政策。过渡期内专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指标不得挪用,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预留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区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编制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等用地。用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可以将村庄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项目管理。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立足区域主导产业,突出基地建设、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精深加工、科技服务、人才培训、品牌打造、市场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关键环节,规划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并纳入项目库。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根据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相关规划和财力状况,强化群众参与,严格入库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优化产业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机制。坚持信息化建库管库,做好资金系统和项目库系统建设工作。资金系统重点完成资金到账、资金安排、公告公示等操作;项目库系统重点完成项目储备、项目实施、关联受益户、报账信息录入等操作,确保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从项目库中选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四、完善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服务支撑

(一)健全产销衔接机制。组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专合社,积极参加“川货全国行”、西博会、农博会等产品推介活动,加大与成渝、浙江、广东等地区协作力度,动员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批发市场与利州农特产品精准对接,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继续开展脱贫地区帮扶产品认定,支持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馆和定向直供直销渠道建设。优化实施政府采购本地农副产品政策,强化各级预算单位定向采购帮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引导民营企业等通过消费帮扶展销会等扩大线上线下集中采购。持续深入开展公路、铁路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利州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着力推动农产品“进网络”“进平台”,利用现有农村电商资源,支持发展线上、线下和物流结合的“农产品O2O”、社群团购等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开拓产品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联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二)健全技术服务机制。深化院市合作、市校合作,发挥中、省农(林)业科研院校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开展重大农业技术协同推广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进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构建农技推广“区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探索推广“技物结合”“技术托管”“农资+”“互联网+”等技术服务推广模式,支持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四川科技扶贫在线”等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为脱贫户提供全年全程技术服务。实施“三区科技人才”“科技下乡万里行”和“蜀道英才”农业大师服务团进乡村活动,组织农业科技人才深入园区、脱贫户等产业基地开展巡回指导服务。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着力培育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乡村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逐步调整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员。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开展针对性技术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区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联社;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强化政策激励,对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等主体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优先保障在项目安排、示范评定、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等方面倾斜支持。积极引导农民入社,将农民合作社入社率作为项目扶持的分配因素之一,到2025年全区入社率提高5个百分点。支持经营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建立完善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吸纳就业、结对帮扶等利益联结机制,并与政策激励紧密挂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推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完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工等群体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落实力度,每年选树6名区级返乡创业明星(优秀农民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四)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坚持风险防范工作和产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加大过程监管力度。把产业发展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价格波动、产品滞销等出现产业发展困难的脱贫户、边缘户,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定期开展特色产业发展风险评估,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要评估对象,聚焦生产、经营、联农带农和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系统评估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从技术援助、市场服务、保险减损、金融风险化解、绿色发展等方面,完善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具体措施。依法建立流转土地经营权风险防范制度,提倡“先交租金后用地”,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将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年度乡镇(街道)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局;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区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级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各乡镇(街道)把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和工作清单,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做到有机结合、一体化推进。加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落实产业发展帮扶职责。

(二)强化考核调度。全面落实将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畴。建立健全特色产业发展动态跟踪机制,及时调度政策措施、产业发展、产品销售、品牌建设、主体培育、带农增收等工作落实情况,为开展精准评估和调整完善产业帮扶政策措施提供基础支撑。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加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产业发展能力。总结推广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广泛宣传社会各方帮扶产业发展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纪律作风整顿为抓手,持续开展产业发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进一步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构建产业帮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责任主体

完善产业

布局

1.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纳入产业发展布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乡镇

(街道)

做优产业

基地

2.建设高标准农田5.61万亩。

3.新发展蔬菜(食用菌)0.3万亩、笋用竹基地0.2万亩,改造提升已建现代农业园区3个、村特色产业园50个。

4.升级创建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省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试点乡镇2个,建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巩固提升老旧园区3个。

5.启动实施“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力争农机作业通达率85%。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街道)

6.巩固提升核桃基地1万亩、油橄榄基地0.1万亩以上

7.力争新建市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

区林业局

各乡镇

(街道)

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8.新培育进规食品饮料企业1家以上

9.巩固提升1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10.新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场所9个,新增冷藏烘干能力4000吨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11.推荐企事业单位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省市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实施项目2项以上,获项目资金70万元。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12.新建核桃初加工点2个。

区林业局

13.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500人次。

14.新建就业帮扶基地(车间)2 个,举办就业帮扶招聘活动7场,劳动者转移就业不少于2020年人数,公益性岗位数量保持稳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升农产品流通能力

15.提升改造农贸市场3家以上。

16.加快推进“1+7+N”电商营销体系试点建设。

区商务局

17.建成省级示范社6个,培育创建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8个。

区供销联社

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

18.建成国家A级旅游景区1个。

19.建成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

20.推出乡村生态之旅、红色之旅线路5条以上。

21.举办广元特色文旅商品展。

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2.建成市级农业公园1个、美丽休闲乡村1个、市级以上休闲农庄3个、花卉特色街区1条,特色村落2个。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

各乡镇

(街道)

推进“有机

广元”建设

23.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6%。

24.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2%、87%以上。

25.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98%以上。

26.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基地300亩。

27.续展或新发展“两品一标”农产品2个,保持认证有效数50个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街道)

28.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培育,组织制修订农产品地方标准1项以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9.整合“国家832扶贫”、“天府乡村”、广元扶贫产品等信息,完善“走出去”农特产品清单。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创新生产

经营方式

30.争创省级专合社2个、家庭农场2个。

31.评选市级示范社4个、示范场20个,其中新培育市级以上林业类示范社2个。

32.组建产业化联合体1个。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

强化财政

支持

33.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得低于50%。

34.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创新金融

服务

35.发挥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职能,落实担保费补助等政策。

36.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调整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

37.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脱贫人口和带动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发展特色产业。

38.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及运用符合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的信贷产品。

39.开展常态化银企户对接,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局、农业银行广元支行利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元支行利州分行、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加大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推进力度,做好“政担银企户”试点工作过渡衔接。

区财政局

41.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开发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险种,增加特色产业保险品类,提升保险风险保障水平。

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局

完善用地

政策

42.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编制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等用地。

43.在区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4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预留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区自然资源分局

强化项目

管理

45.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落实“村申报,乡审核,区审批”的入库程序,提高科学入库论证质量。

46.进一步优化设计、评审、采购、招投标流程,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施工力量组织、材料供应等要素保障,倒排工期,定期调度。

47.强化项目监督。坚持项目实施、决算、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村级公示和廉勤委民主监督作用。

48.加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力度,在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广泛推行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

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

(街道)

健全产销

衔接机制

49.全年组织参加农产品市场拓展活动4次以上,策划推动2场以上农特产品专场网络营销活动。

区商务局

50.组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专合社,积极参加农博会等产品推介活动。

区农业农村局

51.引导4家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入驻善融商城“四川林特产品馆”。

区林业局

健全技术

服务机制

52.开展“蜀道英才”农业大师服务团进乡村、园区活动。

53.培育高素质农民290人。

区农业农村局

54.争取省“科技下乡万里行”3个以上专家服务团到我区开展技术帮扶。

55.争取林业“三区科技人才”指标4人以上。

56.组建“蜀道英才”专家服务团1个以上。

区林业局

57.推动“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年推送科技需求3000条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健全联农

带农机制

58.积极引导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59.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脱贫户)建立完善订单生产、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

60.开展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

(街道)

健全联农

带农机制

61.选树6名区级返乡创业明星(优秀农民工)。

62.支持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实体落地2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乡镇

(街道)

63.加大对农民工等群体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落实力度。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局

各乡镇

(街道)

健全风险

防范机制

64.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价格波动、产品滞销等出现产业发展困难的脱贫户、边缘户,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

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服务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各乡镇

(街道)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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