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2020-11-27  来源:区工业集中发展管委会

张晓玲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工业园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集中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统一合规处理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办理。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在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与区生态环境局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指派专人负责提案办理。现将情况复函如下:

一、利州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现状

利州区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根据产业定位,建有5大工业园,分别是大石工业园、广元机电产业园、回龙河工业园、宝轮工业园、清江石羊工业园。经走访调查,大石工业园区、广元机电产业园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企业均按环保要求进行自行管理与处置。宝轮工业园、清江石羊工业园目前还无企业投产,无固废物产生。回龙河工业园产生的固废物,主要是商混企业产生的砂石固废和木制品企业产生的少量危废物。商混企业产生的砂石固废,以前主要是外运用于道路建设等进行再利用。近几年,商混企业按国家环保要求,安装相关设备后,产生的固废被企业回收再利用,无外运固废物。木制品企业产生的少量危废物,回龙河工业园区商会已与成都一家处置木制品危废物的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目前,商会正在组织园区木制品企业与该家公司签订处置协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与处置,通过采取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环评准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等措施,全区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固废处置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量大于综合利用消纳量,大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长期存储在厂区内,没有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存在露天堆放、未设围栏、地面无防渗及硬化的现象。二是部分企业的工业危险废物因产生数量小,委托处置协议费用高等原因,未能及时得到安全处置。

三、解决办法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环保意识。组织园区各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固废物产生单位是固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物的危害性。造成固体物污染环境的,应当进行环境治理与修复。

(二)强化环保安全监管,推进固废高效处置。一是督促企业主动积极地采取措施,对工业生产过程进行研究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使用的降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选定技术更可行、经济合算及符合环境保护的清洁生产方案,真正做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安全管理。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 对废物产生环节、种类、数量、去向做好台账登记,做到全过程追溯管理。三是督促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不得擅自倾倒或堆放,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暂不能利用或不能即时转移的危险废物的管理措施,并设立相应的标志标识,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可靠、规范、合法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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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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