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问题曝光和问题约谈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保障不到位,监管、检测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不力、问题多、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处理,对企业、业主、大户及基地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好的,除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外,并列入黑名单,取消项目、政策扶持。
(二)对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根据考核结果,在镇党委、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设定的扣分分值按比例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