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永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提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并责成相关业务股室充分调研,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测评内容和评选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雷锋精神、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再次对志愿服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给予更多支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我区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相关部门多次调研商讨。
2019年5月28日,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8部门联合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广利文明办〔2019〕7号),文件从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管理、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推动志愿服务组织阵地建设、提高志愿服务组织服务水平、夯实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保障等多个方面,对包括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在内的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管理、使用、激励、保障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
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在民政部门依法依规登记。对于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由社区审核通过后,实行社区备案制度,由社区进行管理。
二、逐步建立志愿服务组织人才示范培训机制
依托党校、市民(农民)夜校等场所建立志愿者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熟练掌握服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志愿者骨干,一批赋予社会责任感、熟悉现代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
三、社区积极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
依托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等机构成立志愿服务队,吸纳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入驻。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机制。督促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等公共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积极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乡镇及具备条件的村要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延伸发展。
四、试点推行志愿服务组织孵化中心和站点建设
积极吸纳志愿服务组织进驻,在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提供针对性的扶持,试点推行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培训基地(中心),乡镇、街道试点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培训站点,帮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与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沟通,鼓励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免费的资金证明、审计、法律咨询等服务。
五、推广使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认真实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依据《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民函〔2012〕340号)、《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49号)、《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民办函〔2017〕252号)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行政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在全区范围内的推广宣传,推动各领域统一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保护志愿者个人隐私,规范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六、建立“星级志愿者”评定制度
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对全区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先进社区进行表扬奖励,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嘉许机制。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学生或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鼓励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商业机构对优秀志愿者给予消费优惠。
七、强化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力度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将志愿服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团员活动等,要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等广泛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印发的《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教思政〔2015〕1号)文件要求,在思想品德及社会实践课程中,增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内容,推动学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宣传推广志愿服务领域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刊播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广告,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声势,扩大学雷锋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树立文明导向、引领文明风尚、形成良好风气。
梁永清委员,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对推动我区志愿服务工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和指导。如果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意见反馈表上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内划(√)。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839-3309494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18日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发 |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提案编号 |
承办单位 |
满意程度 |
沟通情况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面商 |
未面商 |
|||
161号 |
利州区民政局 |
|
|
|
|
|
|
标题 |
“关于健全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提案” |
||||||
意
见 |
政协委员签字:
2019年 月 日
|
||||||
备注 |
1.请政协委员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一项在下面空格打“√”;在“沟通情况” 的2项中,选择一项在下面空格打“√” 2.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请政协委员将本表及时寄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 4.承办单位将本表与给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一同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