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的公告
2019-05-14  来源:区残联

区级各用人单位: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广元市市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办法》(广市残〔2019〕17号),现就申报2018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9年月5日13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逾期不予授理。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除涉密单位外,一律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scliangfu.com)四川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凡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四川省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所填数据以上年度为依据。同时将资料以电子版形式上传广元市利州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平台审核。区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在申报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对所有网上申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审定、确认。

3.现场查实。区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就网上材料审核将不定期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核实。

4.开具证明。申报单位在申报截止后两个月内可通过网上查看,通过审核确认的,可在区残联开具《四川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四、申报提供资料

1.单位用工合同扫描件或权威部门的招工文书;

2.2018年度1月、6月、12月单位职工工资表原件,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3.权威部门出具的2018年度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用人单位主动加入利州区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群(群号362252862),便于联系和沟通。

2.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中的有关政策问题,由利州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按有关规定处理。咨询电话:0839-3301696

3.已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持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四川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到税务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4.2018年新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请于安置次月填写《广元市利州区新安置残疾人申报备案表》(在安置残疾人申报工作群下载),及时上报利州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新安置残疾人就业申报备案表


广元市利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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