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11-08  来源:区政府办

 

广利府办发〔201841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6月20日

 

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政府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坚持“党政同责”和“以人为本、源头治理、重典治乱”的原则,按照“四个最严”、“四有两责”的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夯实基层基础,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面建成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监测预警,着力防范风险

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利州区特色食品风险监测,强化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监测等工作。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环境安全。健全完善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加强抽检检验、稽查执法、日常监管、专家分析、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等信息处理,强化综合研判,推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有效衔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防范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准入关口

落实《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成国家建制村环境整治分配任务。严格实施《四川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全面推进受污染农用地、涉重金属企业等各类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围绕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和农资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区环境保护局、区农业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三、健全体系机制,严格过程监管

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争全市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探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新模式,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把好粮食收购、储存、出库关口,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开展进口食品专项整治,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四、突出重点整治,净化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组织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量化分级“灭C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无证供餐等问题,实现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良好以上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达到60%。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医疗机构等单位食堂及高速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摊贩监管整治力度,提升“三小”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进一步加大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力度,探索政企合作、数据共享、安全共治新模式。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加强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6号),继续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防止反弹回潮。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茶叶、白酒、畜禽水产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加强节假日、汛期、“两会”及省运会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监管,推动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区食品安全办、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利州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保持严打态势,严惩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打假“利剑”等各项打击危害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实行重特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强力破案攻坚。加大高风险进口食品查验力度,坚决依法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加大对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继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两法衔接”力度,着力解决涉嫌犯罪移送、案件线索移交、案件协同查办、执法司法信息互联共享等方面问题,提升打击合力(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治理水平

抓好利州区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强执行检查,确保项目落地。持续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和追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加强食品加工、流通、餐饮等过程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开展通用防腐剂潜在风险研究、食源性危害检测等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示范,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开展特色食品追溯关键技术研究与运用。开展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前期调研,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继续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力争全区基层所100%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加快基层快检体系建设,力争食品快检车全部投入使用,并发挥作用。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做好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加强食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配强工作力量,配备必要装备设备,明确职责分工,提升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和职业化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技术、能力、项目等对外合作交流,学习先进、借鉴经验,提高治理水平。(区食品安全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七、推进共建共享,构建共治格局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素养和满意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风险防范。积极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开展第四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推进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启动第三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扩大“食品安全广元利州”创建范围,探索区乡村及企业四级联创体系继续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区”创建。扎实开展国家“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区)试点工作。(区食品安全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八、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发展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以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介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照《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配合做好食品产业布局优化,协同打造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区,助推川菜、川茶、川酒等“川字号”品牌提质升级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做好统筹安排,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引导和支持食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善质量安全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快提升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打造新型餐饮服务食品供应链,鼓励“农餐对接”,促进原料统一加工、集中配送,推动品牌创建。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利州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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