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08-04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广利府办发〔2017〕62

 

广元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 27日


广元利州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美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1号)精神,现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立德树人、以美育人、提升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的学校美育大方向;构建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三维互动”的学校美育大平台;营造文教结合、课内外结合、学校家庭社会结合“三位一体”的学校美育大环境。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美育水平显著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与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在整体推进学校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突破我区学校美育工作发展不均衡的难题,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2.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学校差异,重点改善农村美育教学条件,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的同时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 “一校多品”局面。

3.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构建学校美育课程体系

1. 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增强课程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

幼儿园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懂得珍惜美好事物,能用自己的方式去发现美、表现美、创造美,使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课程要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激发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

普通高中美育课程要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开阔学生的人文视野。

特殊教育学校美育课程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注重潜能发展,将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和健康快乐生活奠定基础。

职业学校美育课程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 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各类学校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逐步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在此基础上,书法和合唱教学进课表,书法每学年不得少于32课时,合唱教学每学年不得少于音乐课总课时的20%。幼儿园要设置美育的活动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合唱、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总课时的9%,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其中: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量的20%。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合唱、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保证美育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要将美育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美育课程不得低于72个学时。

3. 积极开发地方美育课程资源。学校要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并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利用当地民族民间美育资源,传承和弘扬非遗文化、民族文化和地方文化,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并形成本校的特色和传统。让大量适合学生特点的广元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项目成为中小学校的兴趣课。建立我美育课程地方资源库,集成各种有利于学生美育素质培养的图书、实物、音像资料等,丰富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美育空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建设,美术馆、博物馆、剧场等要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学生开放。

4. 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完善学校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机制。学校要贴近校园生活,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探索创造开放多元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实践活动。利州区学校明确开展班级合唱为县域艺术教育特色活动,并以此为平台,隔年开展小学、中学合唱比赛,两年一届。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基础,开展“班班有歌声”、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古诗词吟唱等群体性活动,推进美育活动的序列化。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情况与表现要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

(二)全面推进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5. 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学校美育课程体系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增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融合,挖掘不同学科所蕴涵的美育资源,增强课程综合性和开放性。建立以提高学校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学段美育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内容要求,切实强化美育育人目标,根据社会文化发展新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大力推进有效教学、生本教学,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美育教育教学方法,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充分激发学生热爱学习、有效学习、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增强艺术实践体验环节,探索工作坊”“艺术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探究性学习,推进美育创新。

6. 积极探索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深化学生美育素养评价的改革研究,对学生美育素养评价,要兼顾基础学习、特长展示和体验经历。通过学习性测评、学科性测评、发展性测评和区域性监测,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科学衡量学生艺术素质的个体水平,改进美育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

7. 加强美育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加强美育教研科研,开展各级美育专项课题研究工作。以深化服务为导向,整合资源,协同创新,深入研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美育教学研究和教材研究,不断更新美育教学方式。建立艺术学科名师工作室,注重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8. 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美育教学。以“宽带中国”“互联网+”为契机,依托我区“三通两平台”硬件基础,建设美育资源网络平台和学习平台,创新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方式,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建设“未来教室”,实现艺术教育资源共享。支持和辅导教师用好远程教学优势,支持和辅导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边远农村学校,重点解决好农村学校和村小教学点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问题。

(三)大力创设校园美育文化氛围

9.优化校园美育环境建设。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教室、橱窗、走廊、围墙、操场、电子宣传屏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展现校园文化环境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特性。

10. 开展学校美育节会文化建设。学校每年应举办一次学生广泛参与的艺术节和其他单项艺术展示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定期举办综合性艺术节、合唱节、舞蹈节,学生艺术单项竞赛等美育节会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水平。

11. 大力发展艺术特色社团。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因地制宜组建学生艺术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美育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掌握一项有益身心发展的艺术活动技能。优化学生艺术社团区域性设点布局,学校要加强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美术团、文学社团和乐队)为主的学生艺术社团建设,鼓励艺术社团成员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建设一批成果显著、示范引领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培育一批“一区一特”“一校一品”的美育特色项目。

12. 用好艺术专业场馆资源,大力推进高水平艺术协会建设。各类艺术展演场馆、美术馆、博物馆要积极为学校美育服务,定期进学校举行展示演出活动。组织学生走进艺术专业场馆,现场感受丰富多彩的美育艺术文化。通过开设艺术大讲堂、举办专题艺术经典展览、“开放周”等形式,实现社会文化艺术资源为学校美育提供优质服务。区文化馆通过建设各类艺术协会,提升品质,培育品牌,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扩大学校美育影响力。

(四)着重优化美育师资队伍发展机制

13. 采取有力措施配齐美育教师。加大美育师资补充力度,逐步配齐配足美育教师,努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要求,多渠道重点解决农村、边远、贫困乡(镇)和村小教学点美育教师缺乏”的实际问题,确保基层美育教师进得来,留得住

14. 多渠道提高美育师资整体素质。发挥艺术学科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优质师资资源共享。鼓励教师参与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教师合作开发开设美育课程,倡导跨学科合作。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和新老教师互帮互助机制。建立区域美育协作区,采取对口联系、名师指导、下乡巡教、挂牌授课等多种形式,鼓励城市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支教。加强经验交流与培训,加大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计划(国培、省培计划)对美育教师特别是乡村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设置美育专项培训项目,培训专兼职美育教师,提高中小学美育师资整体素质。

15. 依托农村微型学校联盟建设“互联网+”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支持和辅导教师用好远程教学优势,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破解农村艺术师资匮乏的难题。在重点解决好农村学校和村小教学点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问题的基础上,引导微型学校联盟深入挖掘整合乡村美育资源,开发乡土美育教材,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

16. 整合各类人才资源,充实学校美育教学力量。教育部门和文化部门要深度融合、协同发展,鼓励文化系统选派优秀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文艺支教志愿服务和“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积极组建美育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鼓励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和民间艺人,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将美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美育发展纳入乡镇政府教育发展、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将《四川省普通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促进学校美育更快发展。教育要履行好美育的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学校美育统筹规划、评价导向和综合管理。区编办要在编制总量内做好美育师资的编制统筹。发改合理统筹规划,指导各级文化建设项目更多地布点到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共建共享。社局要为美育师资的补充、职称评定等做好指导及服务工作。区财政局要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支持学校补齐美育的短板。广新局要大力宣传发展美育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发挥艺术专业人才优势,加强对中小学艺术活动和“非遗”普及性传承活动的专业指导,面向中小学定期举办具有利州特色、普及面广的“非遗”项目集中展演活动,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开放文化艺术设施,促进艺术场馆资源的开放共享。团区委要将美育工作作为青少年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和组织美育志愿者支教、援教活动,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和快乐健康成长。

(二)加大美育投入。投入专项经费,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五年行动计划关于场地、器材等目标任务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薄改”工程,逐步配齐学校美育专用教室和器材设备,加快推进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政府名义对区内艺术色学校和艺术体进行命名,三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在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过程中,要将更多的文化艺术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筹措和利用社会资金对农村中小学校美育走教教师给予专项补贴。学校保证公用经费中用于美育经费的合理比例,随教育经费的增长同步增长。

(三)健全评价机制。坚持依法治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研究完善学校美育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通过区教育局官方网,向社会公示自评结果。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区教育局每年要研究编制并发布广元利州区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

(四)加强督导宣传。区教育局要将美育纳入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指标、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把中小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美育师资配备等纳入对学校发展性督导内容中,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加大对美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都来重视、支持学校美育,尊重、关心美育教师,营造有利于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