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发〔2017〕77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培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培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
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培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合区内培训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培训、重复培训、低效培训的问题,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助推全区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创业范围,圆满完成脱贫奔康任务。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超常规推进脱贫攻坚三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广脱贫办〔2016〕8号)和区脱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超常规推进脱贫攻坚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广利脱领发〔201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符合要求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城乡失业人员;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和农民工、科技示范户、现代青年农场主。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培养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强化脱贫村脱贫奔康的人才支撑。
三、整合原则
按照统一意愿调查、统一机构认定、统一下达计划、统一培训监管、统一资金管理的“五统一”原则,将区人社、农业、林业、扶贫移民、商务、经信、住建、旅游、司法、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13个单位的涉农培训项目进行整合,统筹组织、精准实施就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或技术明白人。
四、整合方案
(一)培训资金整合。将区人社、农业、扶贫移民、林业园林、经信等13个部门的涉农培训资金全部整合,区政府设涉农培训资金财政专户,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批准实施的涉农培训项目整合方案所需资金统一划入该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实行联合审签,实行一期一划拨,符合代为申请拨款条件的由区财政支付中心直接划拨给培训机构,对个人申报培训补贴的由区财政支付中心打卡直拨的给培训对象个人账户。培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专项审计。
(二)培训计划整合。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年初根据培训项目资金量、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区脱贫攻坚任务提出各自初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对象、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师资安排及资金计划,其中:资金计划安排不得突破本部门培训资金限额)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统筹(产业培训根据生产季节安排),拟定全区年度培训计划并再次与涉农培训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商一致,报区政府批准后下达年度培训计划,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培训项目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下达后不得擅自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培训项目实施。由各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分头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实施开班前,项目实施单位应编制培训实施方案、填制开班备案表、签订聘请师资力量合作协议,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分工如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部门涉农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品牌培训项目计划的制定、实施、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培训资源整合的计划管理、报批及审定下达工作;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培训整合资金的监督管理、资金审核及拨付工作;参与全区脱贫攻坚培训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全区脱贫攻坚培训项目资料,上报省、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财政局:负责全区相关部门涉农培训整合资金计划下达、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部门涉农培训项目计划的制定上报及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实施项目的监管、验收及行业资料上报工作。
(四)培训机构的认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4〕15号)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行政认定,期限2年,统筹开展涉农项目培训。由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根据培训需要指定或认定培训机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备案。
(五)教学方案会审。被整合的项目单位要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培训机构提交的教学方案联合会审,对培训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配备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六)培训过程监管。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过程中,培训中心将抽调相关项目单位人员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电话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确认,每期不少于2次,抽查培训人数不得低于开班计划人数的60%,检查培训课时不得低于规定课时的50%,电话抽查面不低于参培人数的80%。检查结果与资金划拨挂钩,培训人数和课时达到规定标准的,按参训人数据实划拨培训资金,其中任意一项指标低于规定标准的,不予划拨资金且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七)培训项目验收
1.验收资料准备。培训项目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或培训机构)准备验收资料一式三份,项目实施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机构各留存一份。验收资料包括培训计划文件、开班备案表、开班记录、考试成绩、验收申请等。
2.组织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组织区人社、财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验收审核组,对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广元市利州区党政公众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兑付培训资金。
(八)培训资金拨付
1.资金报账管理。涉农培训资金按照《广元市利州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广利府办发〔2017〕22号)要求,原则上实行区级部门报账制。为推进培训项目实施进度,可以对项目培训实施单位预拨30-50%的启动资金,剩余部分资金于培训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拨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报账主体,对培训资金进行统一申拨管理。涉农培训资金实行转账支付,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到培训机构或个人。
2.资金拨付审核程序。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后,填报培训资金拨付申请表,后附培训项目验收资料、相关支出凭证、补助花名册、发票等,由项目实施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报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九)实行培训机构末位淘汰制。根据培训机构的培训效果和年终考核情况,实行培训机构末位淘汰制。
五、档案资料归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理形成从培训资源整合方案到培训计划、培训实施、现场监督、项目验收、资金兑付等一套完整的培训档案资料,供脱贫攻坚工作组检查验收使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形成各自档案资料,供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检查验收使用。
六、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广元市利州区涉农培训中心,区人社、农业、林业、扶贫移民、商务、经信、住建、旅游、司法、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及单位为成员单位,涉农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负责培训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细化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落实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全力支持配合,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好人员参训。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有效管理。结合全区扶贫工作实际,落实培训项目工作任务,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以培训为手段、以人才为根本的部门协作、多方参与有效管理机制,并定期分析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培训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培训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格问责;对督查中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成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
七、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时间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 培训计划申报表
2.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聘请师资力量合作协议(参考样本)
3.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 培训师资情况明细表
4.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 培训开班备案表
5.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考核验收表(参考样表)
5-1 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满意度测评表
6.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资金申请拨付审批表
6-1 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补贴个人申报表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 培训计划申报表
培训日期 | 批次 | 培训地点 | 培训类别 (工种或专业) | 培训内容 (理论或操作) | 培训人数 | 培训形式 | 课时时间 | 培训机构 (师资力量) | 培训 资金 | |
精准 脱贫 | 其他 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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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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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说明:1、此表申报内容为全年培训计划数,“培训资金”总数不得突破本行业全年预算数;2、“培训形式”为“集中授课、夜班或其他”。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
聘请师资力量合作协议(参考样本)
甲方: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乙方:培训机构名称
根据2017年度 培训工作安排,为不断提升我区农村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生产生活技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 培训的质量、效果和就业安置、创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培训过程的相关数据和影像资料;
3.甲方有权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乙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年度聘用业绩考核;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 培训进行指导;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交的开班申请和培训补贴资料进行审核、批复,并及时拨付培训补贴;
6.甲方有义务协调处理培训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培训的工种和人数支付培训补贴;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停止培训服务;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 培训;
5.乙方有义务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培训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影像资料;
6.乙方有义务配合和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培训对象、培训质量和培训补贴收支情况进行的检查;
7.乙方有义务按规定时限向甲方提供所有培训相关资料;
8.乙方有义务保证培训学员的人身安全。
二、培训对象、数量、工种及培训期限
1.培训对象:根据 培训要求,对符合培训年龄的男性和女性,按照培训意愿、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培训。
2.培训人数:本次开班 班,培训人数 人。
3.培训区域:本次培训在 乡(镇) 村(社)进行,其中:2017年脱贫退出村为 。
4.培训工种: 工种(专业)。
5.本年度培训应在 年 月 日前结束, 月 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审核, 月 日前完成所有拨款。
三、 培训补贴的支付标准及资金结算
1.培训补贴的支付标准:本协议约定的 培训项目,按文件规定和要求支付培训补贴为 人/元。
2.资金结算:培训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约定补贴标准和培训验收合格人数据实结算培训补贴资金。
四、服务承诺和验收
1.培训质量要求
(1)乙方组织实施的 培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培训学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培训,保证培训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2)乙方应保证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合格率达到 %以上。
(3)开展国家规定的准入职业工种培训的,乙方要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为学员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4)乙方开展创业培训的,必须为有创业意愿的学员进行创业指导并帮助其成功创业。
2.乙方在开展培训的过程中,应统一使用教材,并保证人手一册。没有统编教材的,由甲方推荐教材,乙方可结合实际,自行开发特色专业教材,并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开展培训的所有教材(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并至少保存5年,资料不完善或与培训不符的不予兑现补贴。
4.乙方组织学员实施培训时,应根据每期培训开班的开设和培训人数要求等,做相应标准、条件要求。
5.甲方组织专人对乙方开展的每期培训进行核实。核实人员由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程监管落实。培训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组织财政、人社、扶贫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五、争议处理
如乙方与甲方发生争执,可以通过质疑、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2.如需变更或解除协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发后24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对协议履行影响。同时,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履行协议。
4.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相应 培训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给甲方或参训学员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3)乙方提供的 培训出现两次质量问题的。
七、违约责任
1.培训完成后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培训内容和培训结果与协议要求不符,乙方应及时组织重新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培训中经甲方或验收部门抽查或验收时发现培训有不真实的,将按假一罚二十的倍率扣减乙方培训补贴,发现做假两次将取消乙方培训资格。对监督检查时查出严重问题的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
3.在培训过程中如乙方未按照国家对 培训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培训的,造成的责任后果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未履行本协议,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协议内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负责人): 法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 培训师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单 位 | 培训类别(工种或专业) | 职称 | 聘用方式(政府 采购或自行聘用)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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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
申报单位: 经办人员: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广元市利州区2017年 培训开班备案表
培训批次: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项目 实施单位 | (盖章) |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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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别(工种或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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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详细 地点(详细 到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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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形式 | □日班 □夜班 □双休日班 □其它 | 培训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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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 |||||||||
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教学安排 (总课时 ) | ||||||||||
课程设置 | 课时 | 教材版本 | 教师 | 学历或职称 | 专(兼)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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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训练安排 (总课时 ) | |||||
课程设置 | 课时 | 教材版本 | 教师 | 学历或职称 | 专(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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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意见:
签批人: 年 月 日 (盖章) |
说明:此表一式二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各留一份。
附件5
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考核验收表
(参考样表)
项目实施单位(章): 培训类别: 批次: 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内容 | 计划数 | 实际数 | 差异 | 备注 |
开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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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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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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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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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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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培训验收组意见 |
验收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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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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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实施单位、培训机构各留存一份;2、报送此表时后附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5-1
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满意度测评表
一、测评对象基本情况 (请在所选项□内打√) |
A01 测评对象类别: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
二、对培训工作的综合测评 |
B01 培训学校是否认真组织培训: 1.很认真□ 2.认真□ 3.不认真□ B02培训效果如何: 1.很好□ 2.好□ 3.一般□ 4.不好□ C03 您对培训是否满意: 1.很满意□ 2.满意□ 3.不满意□ C04您认为培训有没有效果: 1.有□ 2.没有□ C05培训学校有没有安排你就业: 1.已安排就业□ 2.未安排就业□ C06 您这次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是: C07 您这次共培训了多少学时: C08您认为培训需要改进的地方: |
附件6
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资金申请拨付审批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经办人:
培训类别: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
| 培训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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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开户名称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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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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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 培训合格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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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 取得合格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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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拨款金额 |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培训机构申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人社部门经办股(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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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汇总审批表,如申领个人补贴,需附个人申报表。
附件6-1
广元市利州区 培训补贴个人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卡号 | 开户银行 | 培训地点 | 补贴 标准 | 补贴 金额 | 本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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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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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