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购买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1-14 14:30 字体: [ ]


为进一步推进2025年食品经营领域“校园餐、网络餐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肉制品”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经营安全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辖区肉制品、水产品、复式餐饮具、网络外卖打包盒(塑料制品)等类别项目开展监督性抽检。拟向社会购买相关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经营领域“校园餐、网络餐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肉制品”不低于60个批次监督性抽检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人民币5万元。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工作目标达成并通过验收。

四、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具有中标后能够全面、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或失信记录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五、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二)食品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参加单位的简介(含规模、业绩、人员等基本情况);

(五)报价表;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参选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主体信用报告);

(九)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至2025年参与食品检测中标通知书等)。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申报

申报单位自行准备申报材料(须包含报价文件),于2025年11月19日16:00前密封现场或邮寄至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评审

由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选,现场确定承检机构。

(三)公示

对确定的单位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有关规定。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对整个工作过程予以监督,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仕光,0839-3265621

监督机构: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

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村三组曙光路45号

邮编:628017

附件:综合评分明细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0%

10分

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评得分:价评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2

服务方案50%

50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从方案的内容详细程度,可操作实施性方面进行评比,目标值45~50分,良得44~49分,一般得43~48分,方案不合理、操作性不强、低于最低目标值的评定为差,酌情赋分。

3

业绩30%

30分

近三年内,承担过各级各类食品抽检任务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近三年内承担过其他检验检测服务工作例如抽检知识培训等,每一项得2分,最多不超过20分。共计不超过3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比选文件的规范性10%

10分

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规范,按照比选公告项目齐备,无漏项缺项情形得10分。有一项缺项扣1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备注:报价最终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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