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加强校外涉教机构监管
发布机构: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10-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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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平台管理。将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引导家长主动使用全国平台家长端报名购课、缴费退费,拒绝线下私自交易,严格执行收费不超过3个月、60个课时,且总额不超过5000元,重点纠正预收费未纳入银行监管、“超期限”“超上限”等违规收费及使用非监管专户收费、培训费用“体外循环”、逃避监管、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等问题。
(二)强化办学管理。围绕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校外培训合同签订、预收费全流程监管、校外培训材料(教学用书)审核备案、广告审核备案、从业人员管理(准入查询和定期筛查)、安全管理等工作重点,全面规范自身办学行为。同时,加强部门对接联络,加大托管等机构检查力度,避免以托管名义开展学科类的课程培训。
(三)强化日常监管。聚焦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督促+专项治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加强网格监管、场地监管、网络监管、机构防范和宣传引导,将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首位。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风险研判,制定工作预案,同时做好校外培训舆情风险防范,防范涉稳事件和舆情发生。
(四)强化巡查治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治理,联合文广旅体、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及属地,采取“四不两直”模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防违规校外培训以及防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打擦边球”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今年,查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