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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4-09-29 16:41 字体: [ ]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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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区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村镇供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组织、协调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农村小水电实施和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广元市利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区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职责。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43.93万元,2022年度收、支总计10598.9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5.01万元,增长8.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54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49.27万元,占81.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4.66万元,占18.1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54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12万元,占8.44%;项目支出10569.81万元,占91.5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43.93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9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5.13万元,增长8.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8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0.69万元,增长25.8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9.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92万元,占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5万元,占1.41%;卫生健康支出27.85万元,占0.49%;节能环保支出96.58万元,占1.02%;农林水支出8895.9万元,占94.14%;住房保障支出57.28万元,占0.61%;其他支出70万元,占0.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449.2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6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8.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4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7.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8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55.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20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35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18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支出决算为:569.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9.83万,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112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2595.33万,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决算为761.74万,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支出决算为38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6.2万元、津贴补贴62.73万元、奖金169.16万元、绩效工资8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37万元、抚恤金41.86万元、生活补助86.32万元、奖励金1.87万元、住房公积金57.28万元等。
公用经费9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3万元、印刷费4.77万元、水费0.36万元、电费2.96万元、邮电费14.6万元、差旅费8.88万元、租赁费2.7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劳务费3.56万元、委托业务费5.74万元、工会经费14.9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他交通费16.4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8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5.17万元,下降37.8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9万元,占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23.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5.28万元,下降44.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2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工作往来增多,接待人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等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4.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6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49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河长制、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防汛、抗旱工作等所需。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区水利局自动水位、河道视频、自动监测站等管护费、区水利局防汛物资储备、区水利局13条河流划定方案、区水利局河长制工作经费、区水利局抗旱设备运行维护、区水利局项目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区水利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修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抚恤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移民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用于生态功能区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水利-机关服务:指单位除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外的事业运行支出。
15.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行业业务管理: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小型病险水库整治及洪涝灾害等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支出。
17.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农村饮水工程运行与维护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水土保持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相关支出。
20.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水利救灾等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抗旱设备运行与维护等支出。
22.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水利:国家对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3.农林水支出-水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24.农林水支出-水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25.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反映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安排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8.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各级财政安排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涉及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1.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4.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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