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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9-26 16:08 字体: [ ]

2023年度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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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2023年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清算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2023年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2023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2023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6.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7.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特殊食品市场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6.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知识产权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推进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培育工作。依职权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17.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总收入3473.52万元,总支出3473.5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总收入3328.98万元,增长144.54万元,增长4.3%。与2022年相比总支出3328.98万元,增长144.54增长4.3%.主要变动原因人员经费及一次性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7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3.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7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95万元,占76.89%;项目支出802.56万元,占23.1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473.52万元,总支出3473.5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总收入3328.98万元,增长144.54万元,增长4.3%。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总支出3328.98万元,增长144.54万元,增长4.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54万元,增长4.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9.35万元,占83.4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77万元,占8.11%;卫生健康支出104.77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166.13万元,占4.78%;商业服务业支出20万元,占0.5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5万元,占0.04%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73.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707.6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4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支出决算为15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支出决算为9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12(药品事务)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决算为21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4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1499(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5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215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款):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商业服务216类)商业流通事务(21602款):2160218(民贸企业补贴)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6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1.09万元、津贴补贴369.46万元、奖金434.18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115.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94万元、住房公积金166.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08万元等。
  公用经费28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2万元、印刷费12.84万元、水费4.37万元、电费10.98万元、邮电费15.2万元、物业管理费4.45万元、差旅费15.27万元、维修(护)费5.04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78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3.13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10.64万元、福利费4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4万元、其他交通费89.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9万元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2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7.92万元,下降23.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4万元,占9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0.5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7.29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2辆(特种专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管及执勤办案所需的执法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各项专项检查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查及执法办案等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3年6月15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3人到我局调查案件接待费用0.04万元;2023年7月2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人到利州区开展川渝地区大型食品销售企业合法合规体系检查,接待费用0.1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7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0.4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设施老化维修费用增多。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利州区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抽检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2023年度我单位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省级市场监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我单位收支情况、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支出绩效及财政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较好,自评准确,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相关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2023年省级市场监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知识产权事务(20114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2011499项):指知识产权事务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行政运行(2013801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事业运行(2013850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市场主体管理(2013804项):指反映市场主体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市场秩序执法(2013805项):指反映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专项工作。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药品事务(2013812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项):指反映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1.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215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150805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216)商业流通事务(21602款)民贸企业补贴(2160218项):指民族贸易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等补助。

1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行政一级预算单位。其中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3个(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2个,分别为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广元市利州区质监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特殊食品市场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6.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知识产权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推进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培育工作。依职权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17.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145名,其中行政编制57名,参公编制31名,事业编制32名,机关工勤编制7名,临聘人员20名。实际供养人员244人,其中行政人员77人,参公人员24人,事业人员29人,机关工勤人员15人,聘请协管人员43人,遗属供养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6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47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3.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473.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9.35万元,占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77万元,占8.1%;卫生健康支出104.7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66.13万元,占4.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万元,占0.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占0.57%。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2670.95万元,占76.9%;项目支出802.56万元,占2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272.13万元,占65.4%;商品和服务支出917.96万元,占2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07万元,占3.4%;资本性支出124.86万元,占3.6%;对企业补助41.5万元,占1.2%。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473.5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473.52万元,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3年,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733户,完成个转企73户;新增注册商标260件,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208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11件;新增专利授权193件,我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26件;全区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均达95%以上;组织食品抽检1346批次;受理消费投诉6895件,处置率达99.8%,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0余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27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非税入库333.03万元,完成率为166.52%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2023年度,本单位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200.66万元、实际执行3473.52万元,偏离度为8.5%;资产配置年初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19.89万元,偏离度为0.6%;政府采购年初预算60万元,实际执行80.28万元,偏离度为33.8%。

2)单位收入统筹。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2023年度无自有收入预算和支持。

3)支出执行进度。2023年度,我单位6月、12月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期间

部门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占比

1

1-6月

3200.66

1589.75

49.67%

2

1-12月

3473.52

3473.52

100%

4)预算年终结余。2023年度,本单位全年预算3473.52万元,决算支出3473.52万元,预算结余率为0。

3.财务管理。我单位已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业务管理定期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首先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据现行内部控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具体业务操作之间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关系;其次不断加强业务流程执行管理。对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业务的经办程序和审核、审批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重大金额、重要事项的审核审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落实;最后不断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3年度,本单位人均占有资产5.01万元,与2022年人均占有资产8.9万元相比,人均资产减少率为7.7%。

2)资产利用率。根据 2023 年办公家具、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我局大部分办公家具、设备均超过最低使用年限;资产成新率为50.41%。

3)资产盘活率。我局部门资产配置合理合规,无闲置资产,不存在盘活情况。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3年度,本单位采购预算80.28万元,采购事项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采购事项中均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执行率。2023年度,本单位采购预算80.28万元,采购合同金额80.28万元,实际支付金额80.28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度,本单位常年项目12个、阶段(一次性)项目8个。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96.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6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 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2023年度,本单位部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对12个常年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定通过。

2)目标设置。2023年度,本单位共有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20个,均按区财政的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完整、要素齐全,预算与实施内容匹配。

3)项目入库。根据区财政的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20个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已入库,项目入库及时率100.00%。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通过对20个项目开展自评,项目实际列支内容均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吻合率100%,未发现资金用于非关键领域、存在不合理支出或低效浪费等情况。

2)项目调整。根据区财政得要求,本单位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监控重点包括项目过程管控、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根据监控结果看,我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依规执行,资金分配和使用按预算执行,无项目调整情况。

3)执行结果。2023年度,我单位20个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预算结余率均为0。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2023年度,本单位20个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涉及数量指标78个,所有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数量指标完成率100%,无偏离指标。

2)实现效果。2023年度,本单位20个常年项目和阶段(一次性)项目涉及效益指标60个(含满意度指标),完成效益指标69个,效益指标完成率100.00%。

(四)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国有资产绩效分析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收缴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实现资产配置标准化、规范化,严控资产增量;资产月报和年报上报及时,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市场监管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固定资产成新率为50.41%。

2.政府采购绩效分析

2023 年度我局政府采购项目5个,支出总额8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万元。我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始终遵循法律法规和单位内控制度,保证了采购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在面向中小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采购质效等方面成效显著。

3.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分析

2023年我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食品安全监管抽检项目,预算60万,预算执行58.5万,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五)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为确保部门绩效和预算目标的一致性,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本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单位内部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机制,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分配、完善制度政策、改进内部管理的依据,强化结果运用和预算约束。

2.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4月4日,本单位已按照区财政的要求,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

3.整改反馈情况

2023年度,根据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运行监控反馈的问题,本单位通过梳理分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股室、所、队及责任人,认真抓好落实整改,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模式,探索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应用,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实现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整体情况来看,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组讨论,“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项目实施股室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重视不够。注重项目资金的争取、项目建设工作,轻视项目资金的后续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相关文件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建议加强对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提升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员

工作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盖章)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升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我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全区409户小微非公企业中从业人员10990名,其中党员906名,已组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105个,联合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125个(涉及225户企业),专业市场党组织2个,商圈党组织2个,工作覆盖率达100%。利州区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直管24户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其中:14户企业单建党支部(2023年新建1户党组织),10户企业联合建党支部,组织覆盖100%,新发展党员3名。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区非公经济组织第一综合党委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及区委“两新”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深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1.20

1.20

1.2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20

1.20

1.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支部建设得到加强,支部活动开展有力保障

90

%

90%

20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党组织

13

13个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党建工作指导员

4

4人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我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水平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两新组织对党建指导工作满意度

90

%

90%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人均3000元/年

1.2

万元

1.2万元

10

1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雷绪成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聘人员部门预算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

项目名称

临聘人员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机关正常运行,确保临聘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更好地为单位服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市场监管工作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及缴纳保险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84.00

84.00

84.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4.00

84.00

8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临聘人员

28

28人

30

3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

12月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积极 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90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队伍建设

90

%

90%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3万元/人/年

100

%

100%

10

1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郭丽萍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委经费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安委经费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加强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2.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及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发图事件应急处置;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4、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保健食品“五进”等系列宣传活动,完成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当前分级分类8350户,完成民生抽检1346批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职能职责以及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联合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维护全区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8.70

8.70

8.7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70

8.70

8.7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率

100

%

100

5

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食安办日常办公费

8.7

万元

8.7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100

%

100

5

5

产出指标

效果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0

0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区食安办工作会议

5

5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区食安委(扩大)会议

1

1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100

%

100

5

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力度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药品应急体系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

100

%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满意度

85

%

85

10

8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欣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监管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强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2.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3.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规范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经营监管;4.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5.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强化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7.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

开展“局长随机查小作坊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18个。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3788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9份。与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358份。完成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当前分级分类8350户,完成民生抽检1346批次。完成食品经营主体培训5826户,考核合格8420人。积极探索保健食品会销沙盒监管,推荐五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获得全市保健食品监管红榜表扬。高标准零失误完成大型食品安全保障任务8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验,发现质量问题点,为食品监管、稽查提供技术数据支撑,从纵向、横向多层次、多角度多参数数据来分析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30.00

3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30.00

3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学校食堂数

155

155家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100

%

100%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15

15次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经营单位数

2966

2966家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100

%

100%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餐饮经营单位数

5388

5388家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损害食品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

0

0件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食品安全事故

0

0件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50

%

5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监管满意度

85

%

8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日常监管

30

万元

30万元

10

1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董桂洪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抽检项目部门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监管抽检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验,发现质量问题点,为食品监管、稽查提供技术数据支撑,从纵向、横向多层次、多角度多参数数据来分析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指导消费,提高消费者安全感和信心

全年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白酒小作坊治理提升、特殊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15个。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监测。组织食品抽检1346批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通过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商品的检验检测,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18.49

60.00

6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8.49

60.00

6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农产品抽检

1346

1346批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食品安全抽检高风险处置率

100

%

100%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

85

%

85%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农产品检测

85

%

85%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损害食品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

0

%

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农产品安全满意度

85

%

85%

10

8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欣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食药协管员经费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乡镇食药协管员经费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加强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强化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

完成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当前分级分类8350户,完成民生抽检1346批次。完成食品经营主体培训5826户,考核合格8420人。积极探索保健食品会销沙盒监管,推荐五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获得全市保健食品监管红榜表扬。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开展食药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宣传能力,提升公众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37.20

37.20

37.2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7.20

37.20

37.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街道)

14

14个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人员经费

2400

/人

2400元/人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损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违规行为

0

0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农村食品药品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力度

80

%

8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满意度

80

%

80%

10

8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欣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执法项目部门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秩序执法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2.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3.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和竞争秩序,查处旅游市场违法案件;4.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5.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依法保护商标的专用权和驰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6.加强著名商标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7.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8.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9.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大力开展春雷行动2023、铁拳行动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各类案件212件,案值343.78万元,结案209件,处罚没款280.39万元。蒲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妆品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王某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等2个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打假治劣专项工作,纠正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8.00

8.00

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00

8.00

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大案件的查处率

100

100%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立案处罚率

100

100%

5

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数

30

30件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各类专项整治

50

50次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市场秩序交易环境

100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升公众对市场秩序的满意度

85

8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专项整治费用

8

8万元

20

2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魏明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项目部门预算

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主体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激发市场活力。2、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强化政策创新集成、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创新、促进大众创业.3、降低企业设立成本。持续优化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登记1日办结。4、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办事群众。

2023年,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9733户,完成个转企73户;新增注册商标260件,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208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11件;新增专利授权193件,我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26件;全区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均达95%以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创新机制体制改革不断推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实行“一照多址”备案。三是积极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实现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套餐式”注销。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2.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类市场主体

1000

1000户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变更各类市场主体

4000

4000户

5

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各类企业营业执照

10000

10000套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各类市场主体食品、药品许可登记

800

800套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90

%

90%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

90

%

9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年报及公示信息抽查率

90

%

9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营商环境满意度

85

%

8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营业执照工本费

2

万元

2万元

10

1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王靖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争取工作经费部门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

项目名称

项目争取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盖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积极争取市场监管各项专项业务资金,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2023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27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非税入库333.03万元,完成率为166.52%。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向上积极争取市场监管各项专项业务资金,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争取专项业务资金

3

3次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上级专项资金逐步增加

80

%

80%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强化全区市场监管

80

%

80%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80

%

8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府满意

80

%

80%

20

18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何平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指导消费维权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放心消费单位高标准动态选育,共培育永隆商场、居然之家等放心消费单位47家,在商业综合体、超市、装修建材市场等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9家,引导7家企业加入利州区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企业。发布社会热点消费警示,建设基层消费维权站12个,高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6895件,同比增长40.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指导消费维权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2.00

2.00

2.0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消费投诉量

3000

6895件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办结率

100

%

100%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消费调解受理率

100

%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权站建立

12

12个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覆盖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8

%

98%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消费纠纷调解能力水平

98

%

9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消费者调解满意度

98

%

98%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消费维权日常费用

2

万元

2

10

1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向春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持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为辖区群众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保驾护航;2、大力宣传药械化领域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药械化方面的法律意识;3、强化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4、加强药械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

开展药械化领域专项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等6项专项行动,检查药械化经营单位1830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4份。2023年度利州区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835例,完成率分别为103%、124%、100%,均已完成全年目标计划。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保障辖区群众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18.00

18.00

18.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8.00

18.00

18.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化妆品监管企业数

1200

1200家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药品监管企业数

484

484家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

558

560份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

82

82份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医疗器械不良应报告数

204

204份

5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100

%

100%

5

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

1150

1150家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98

%

98%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两品一械”监管水平

98

%

98%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0

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药械化监管满意度

85

%

85%

10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日常监管费用

18

万元

18万元

10

1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张焕蓉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零费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零费用

主管部门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盖章)

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投资创业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推动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明确“7份服务、2份监管、1份执法”的工作方向,助企纾困,助企发展。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为企业节约成本66.54万余元。实行“一照多址”备案,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结合证照、公章、文书邮寄到家、颁发电子证照等方式,全面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

预算执行情况
10分)

年度预算数
(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自评得分

原因

总额

40.00

40.00

4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0.00

40.00

4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数

1540

1540套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企业开办指标上升

90

%

90%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2

12月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开办企业

1540

1540家

10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80

%

8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80

%

80%

10

1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新开办企业印章费

260

/套

260元/套

20

20

合计

98

自评结论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自评存在问题

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自评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项目负责人:王靖

财务负责人:王玉梅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区政府下达我单位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8.26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落实主城区内8个农贸市场收费公厕(华北市场、蜀门市场、鑫苑市场、苴国市场、东城市场、利东市场、城西综合市场、回龙河市场)免费向社会开放事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落实主城区内8个农贸市场收费公厕(华北市场、蜀门市场、鑫苑市场、苴国市场、东城市场、利东市场、城西综合市场、回龙河市场)免费向社会开放事宜,规范市场行为,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努力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农贸市场公厕8个;

(2)质量指标:公厕免费100%;

(3)成本指标:公厕收费补助经费8.26万元;

(4)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社会效益指标: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6)满意度指标:公众对市场环境满意度7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的申报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结点等制定了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都有合理规划,职责分工明确、资金保障有力,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目标值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股室等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制定自评工作计划,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区长批示,下达我单位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8.26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8.26万元,主要用于主城区内8个农贸市场公厕免费事宜。

2.资金到位。2023年度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2023年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8.26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3年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共支出8.26万元,全部用于主城区内8个农贸市场公厕免费事宜,期末无结余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农贸市场公厕收费补助经费2023年预算数为8.26万元,全部用于主城区内8个农贸市场公厕免费事宜。成立了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使财务管理制度合法、规范、完整、可操作性强,使制定的内控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单位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贸市场

8

8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公厕免费

10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90

%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农贸市场满意度

80

%

8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公厕收费补助经费

82600

826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了利州区农贸市场的发展;2.社会效益:改善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提升了公众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二)存在的问题。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三)相关建议。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算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94号)文件,下达我单位“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1〕91 号)精神和《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时期“个转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营办〔2022〕6 号)要求,围绕便捷市场主体准入服务程序,大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努力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全方位构建促进“市场活”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清算个体户支持“个转企”户数3户。

(2)质量指标:重点支持优质的中小企业发展100%。

(3)成本指标:“个转企”每户5000元。

(4)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任务。

(5)经济效益指标:不断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6)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扶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持续激发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7)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的申报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结点等制定了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都有合理规划,职责分工明确、资金保障有力,能推动“个转企”有序进行,目标值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股室等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制定自评工作计划,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3]94号)文件,下达我单位清算“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1.5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清算“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清算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2.资金到位。2023年度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清算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总计到位1.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清算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共支出1.5万元,全部用于“个转企”奖励金,期末无结余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清算“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2023预算数为1.5万元,全部用于“个转企”奖励金。成立了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使财务管理制度合法、规范、完整、可操作性强,使制定的内控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单位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

2023年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支持优质的中小企业发展

定性

10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个体户支持“个转企”户数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市场竞争力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

8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个转企”激励金

5000

/户

50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了利州区民营经济的发展;2.社会效益:进一步扶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持续激发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3.公众对利州区营商环境满意度8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二)存在的问题。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三)相关建议。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区政府下达我单位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68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改造农贸市场,规范市场行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对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逐步建立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农贸市场,着力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农贸市场改造9个;

(1)质量指标:符合改造项目相关要求;

(2)成本指标:市场基础设施改造;

(3)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100%;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4)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改善市场消费环境;

(5)满意度指标:公众对市场环境满意度7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的申报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结点等制定了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都有合理规划,职责分工明确、资金保障有力,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目标值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有关股室等骨干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任务,制定自评工作计划,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区长批示,下达我单位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68万元,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年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6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2.资金到位。2023年度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2023年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68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3年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共支出68万元,全部用于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期末无结余资金。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2023年预算数为68万元,全部用于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成立了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使财务管理制度合法、规范、完整、可操作性强,使制定的内控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绩效,我局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管理制度等,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我单位资金申报完全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年度内计划方案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定性

合格

合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性(月)

1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贸市场改造

9

9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改善市场消费环境

定性

合格

合格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环境满意度

75

%

7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市场基础设施改造

680000

6800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了利州区农贸市场的发展;2.社会效益:改善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提升了公众对市场环境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98分。

(二)存在的问题。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三)相关建议。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行〔2023〕6号)文件以及《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行〔2023〕41号)文件,下达我单位2023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促进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的申报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结点等制定了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经费保障等都有合理规划,职责分工明确、资金保障有力,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目标值合理可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省级食品抽检监测任务(批次)≥200批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检查≥3次,双随机抽查比例≥3%,年报率≥85%,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4个;

2.质量指标: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提质升级≥80%;

3.成本指标:春雷行动17万元、知识产权保护10万元、市场监管综合业务52万元、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费用2万元;

4.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专项任务;

5.社会效益指标: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工作,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3年度收到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81万元,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促进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资金使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共支出81万元,全部用于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工作,期末无结余资金。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较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023年预算数为81万元,全部用于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工作。成立了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使财务管理制度合法、规范、完整、可操作性强,使制定的内控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打造公平竞争市场。大力开展春雷行动2023、铁拳行动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办各类案件212件,案值343.78万元,结案209件,处罚没款280.39万元。蒲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妆品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王某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等2个案件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专注商标品牌培育。组织广元紫阳农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特色产品橄榄油参展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局长,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相关领导关注,受到消费者、商家和各界人士的喜爱和关注。现场交易销售额达5.8万余元,签订意向协议2份涉及金额20余万元。3、瞄准特种设备底线。紧盯高风险主体和特种设备,在重要时间节点和公众聚集场所大力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79家,其中抽查特种设备1627台套。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8份,消除安全隐患164处,处理电梯投诉47起,100%处理完毕,满意度100%。4、锁定产品质量标线。聚焦重点领域,加大高风险产品和节日热销品质量监管力度,检查各类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经营户500余家,发现问题企业38家,问题整改企业38家。配合省、市级开展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夹芯板、消防器材、非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20批次,不合格处理率达95%。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公众对利州区市场秩序满意度80%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二)相关建议。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自评报告

一、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加分、扣分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对我单位收支情况、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支出绩效及财政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我单位支出绩效总体较好,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相关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无扣分情况。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广财行〔2023〕68 号文件,下达我单位 2023 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切实履行市监管职能,保障全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服务。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度收到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2.5万元,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保障药械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3788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9份。与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358份。完成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当前分级分类8350户,完成民生抽检1346批次。完成食品经营主体培训5826户,考核合格8420人高标准零失误完成大型食品安全保障任务8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食品经营单位数≥2966家;配合完成国家下达食品抽检监测批次718批次、市县农产品抽检600批次。

(2)质量指标: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3)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不断提升。

2)社会效益。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0次。

3.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可持续影响。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2)满意度。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但因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下一步将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2023年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下达我单位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1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度收到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11万元,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保障药械化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药品监管企业数484家、化妆品监管企业数1200家、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1150家、药品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学时)40学时。

2)质量指标。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61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82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204份、培训人员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2023年底。

4)成本指标。日常监管费用1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促进了利州区民营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及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

3)可持续影响。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8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立项合理,指标明确,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按时按质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从项目得产出,投入,过程,效果分析,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但因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下一步将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开展药械化领域专项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等6项专项行动,检查药械化经营单位1830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4份。2023年度利州区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835例,完成率分别为103%、124%、100%,均已完成全年目标计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专项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广财行〔2023〕05号文件,下达我单位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药品监管企业数≥484 家、化妆品监管企业 数≥1200 家、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1150 家、药品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学时) ≥40 学时。

2.质量指标: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558 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 报告数≥82 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161份、培训人员覆盖率 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 2023 年底。

4.成本指标:日常监管费用 5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覆盖面及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

6.满意度指标: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85%。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主要用于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药械化监管工作,区财政局在有效时限内将资金指标下达我局,我局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预算执行。我局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完全符合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要求,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得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保障全年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该项目主要以日常检查为主,结合飞行检查、GSP跟踪检查,重点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两品一械”安全事故,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增强行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药械化领域专项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等6项专项行动,检查药械化经营单位1830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4份。2023年度利州区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835例,完成率分别为103%、124%、100%,均已完成全年目标计划。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了利州区民营经济的发展;2.社会效益:杜绝“两品一械”安全事故,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增强行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3.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85%以上。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编制预算的不确定性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覆盖,绩效目标未完全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

(二)相关建议。通过项目自评下一步要细化财务核算,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透明与高效。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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