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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三个“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9-26 14:44 字体: [ ]

(一)严格履约监督。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2024年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合理合法合规开展医药服务,切实增强自我约束力。每年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对日常考核发现涉嫌欺诈骗保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格动态管理。严格准入准出,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新增57家,重要事项变更42家,终止服务协议关系23家。确保全区定点医药机构业务底数清、基础信息准,为促进医保全方位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三)严格查处违规。对通过全覆盖检查、日常监管和举报投诉等各种途径发现并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服务协议严肃处理。截至目前,查处违规机构210家,追回违规费用3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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