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8-28 17:35 字体: [ ]

一、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雪峰村三组曙光街45号

邮编:628017  电话:0839-3371077 传真:0839-3370883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25个:

1.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负责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靖 联系电话:0839-3365873

2.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订市场及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开展合同信用建设。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等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股室负责人:孙丽平 联系电话:0839-3370933

3.执法稽查股

股室职责: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区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承担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商业贿赂及其他市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和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行为。

股室负责人:赵鹃 联系电话:0839-3261813

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股室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负责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负责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等诉转案工作。

股室负责人:向春 联系电话:0839-3233115

5.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负责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白酒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华 联系电话:0839-3370596

6.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经营、消费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股室负责人:董桂洪 联系电话:0839-3265621

7.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股

股室职责:拟订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制定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负责区食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何欣 联系电话:0839-3262876

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法律、法规。拟订药品零售环节、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安全形势。统筹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张焕蓉 联系电话:0839-3370890

9.知识产权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晓会 联系电话:0839-3371007

10.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牵头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拟定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产品防伪使用的自愿备案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股室负责人:蒲伊湄 联系电话:0839-3370850

11.标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立项工作,指导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价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何昌碧 联系电话:0839-3365851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股室职责: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权限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按应急预案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股室负责人:罗永忠 联系电话:0839-3365730

1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工作。负责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按上级安排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监督规范直销,打击违法传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

副大队长:唐怀建 联系电话:0839-3261813

市场监管所(分局)(12个派出机构)

宝轮镇设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三堆镇、荣山镇、大石镇、龙潭乡、南河街道、雪峰街道、万缘街道、东坝街道、嘉陵街道、上西街道、河西街道分设市场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依法查处本辖区有关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

二、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名

行政执法证编号

1

边境元

23070530096

2

罗茜

23070530153

3

王忠东

23070530063

4

赵军

23070530002

5

许小均

23070530160

6

杨曙光

23070530033

7

马举斌

23070530161

8

董雨池

23070530159

9

杨雪菲

23070530132

10

白培侠

23070530010

11

白一凇

23070530146

12

龙海

23070530142

13

孟思倩

23070530026

14

陈伟东

23070530097

15

王春燕

23070530123

16

步荣容

23070530009

17

王静怡

23070530120

18

王晓峰

23070530098

19

赵鹃

23070530152

20

尚元波

23070530105

21

梁仕成

23070530058

22

柴清禄

23070530111

23

向春

23070530094

24

魏绍宁

23070530036

25

赵大飞

23070530163

26

杨丽蓉

23070530045

27

何昌碧

23070530106

28

邓琼

23070530081

29

唐晓辉

23070530074

30

陈剑贤

23070530048

31

阎丽

23070530084

32

李晓会

23070530119

33

姚垚安

23070530150

34

向波

23070530115

35

李莉

23070530129

36

魏明

23070530085

37

岳大强

23070530164

38

白旭

23070530064

39

余林骏

23070530139

40

金忠全

23070530035

41

唐才俊

23070530054

42

陈玉安

23070530004

43

邱刚

23070530024

44

李斌

23070530087

45

雷绪成

23070530041

46

马兰

23070530073

47

何钢

23070530079

48

刘思德

23070530154

49

刘蓉

23070530124

50

王毅

23070530162

51

李在斌

23070530093

52

罗永忠

23070530071

53

张建

23070530147

54

杨瑾

23070530108

55

赵志欣

23070530069

56

龙欢

23070530021

57

陈伟

23070530057

58

蒲伊湄

23070530027

59

王靖

23070530134

60

孙永洪

23070530022

61

袁霄

23070530149

62

梁燕

23070530023

63

郭丽萍

23070530038

64

唐怀建

23070530109

65

钟廷明

23070530040

66

陈兴茂

23070530095

67

潘洪安

23070530156

68

王玉梅

23070530043

69

侯秀琴

23070530112

70

赵蕾

23070530065

71

张宏宇

23070530099

72

李清伟

23070530030

73

王姝宇

23070530030

三、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链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

地址: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30419163849097.html

四、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项目类别

审核条件

审核

依据

审核重点

审核资料

实施部门

1

行政

许可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3.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机关是否告知并提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

行政许可卷宗

行政许可机构

2

行政

处罚

1.较大数额罚款

2.较大数额没收财产

3.责令停产停业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5.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决定

6.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执行

行政处罚卷宗

案件承办机构

3

行政强制

1.查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或者财物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2.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3.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行政强制

报批资料

案件承办机构


五、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五张清单”

(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分类等级

1

行政检查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

行政检查

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3

行政检查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4

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5

行政检查

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6

行政检查

对涉嫌专利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一般检查

7

行政检查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8

行政检查

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一般检查

9

行政检查

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一般检查

10

行政检查

对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进行执法检查

一般检查

11

行政检查

对商标(含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侵权活动场所、有关物品检查

一般检查

12

行政检查

对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13

行政检查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一般检查

14

行政检查

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15

行政检查

对传销行为进行查处

重点检查

16

行政检查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17

行政检查

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

一般检查

18

行政检查

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19

行政检查

对二手车流通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0

行政检查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

21

行政检查

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重点检查

22

行政检查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23

行政检查

对棉花、纤维制品、茧丝、毛绒、麻类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4

行政检查

对计量器具及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5

行政检查

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6

行政检查

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27

行政检查

对商品条码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8

行政检查

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9

行政检查

对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30

行政检查

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重点检查

31

行政检查

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32

行政检查

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

重点检查

33

行政检查

对药品研制、注册、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34

行政检查

对医疗器械研制、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35

行政检查

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

(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柔性执法“五张清单”

地址:http://gysj.cngy.gov.cn/New/show/20230706152433612.html

六、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雪峰村三组曙光街45号(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投诉电话:0839-3371077

3.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七、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98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12号)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的通知(渝药监〔2023〕48号)

八、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4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25项)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登记事项

检查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现场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2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3

价格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现场检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直销企业总公司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

《直销管理条例》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5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6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7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8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9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现场检查

10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1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12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3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14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保健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15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市场在售食品

抽样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1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17

计量监督检查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企业

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企业

抽样检测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8

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自愿性认证机构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193号令)第二十七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四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117号令)第三十四条

19

获证产品有效性抽查

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CCC认证目录内的获证产品

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有机认证目录内的获证产品

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其他认证项目的认证有效性抽查

其他认证项目的获证产品

抽样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20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21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企业

社会团体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22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专利代理机构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23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

现场检查

24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5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二)市场主体名录库

市场主体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随机抽取,不予公开。

(三)2024年随机抽查计划

1.利州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地址:https://www.lzq.gov.cn/news/show/20240311152947495.html

2.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计划

地址:https://www.lzq.gov.cn/news/show/20240422042443851.html

九、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市监法发〔2021〕42号)

(二)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广司发〔2011〕86号)

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上半年,全区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计划35项,已完成计划9项,10项计划正在开展中;制定单部门双随机计划38个,已开展10个。截至目前,共抽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1家次,发现问题22家,其中责令整改(含现场整改)合格22家。其他计划正在有序推进。

(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许可决定公示链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

地址:https://www.lzq.gov.cn/news/list/20180914164904400.html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链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四川)

地址:https://shiming.gsxt.gov.cn/

(三)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1370件,药品经营(零售)许可37件,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98件,其中不予(免于)处罚20件、食品安全73件、知识产权10件、重点工业产品质量20件、药品医疗器械19件、特种设备安全1件。

十一、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执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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