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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发布机构: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8-19 17:37 字体: [ ]

(一)坚持阳光招生。制定广元市城区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发布随迁子女入学指南、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指南,以及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严正声明、政策解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等,召开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阳光、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二)严守招生纪律。要求各中小学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省教育厅“八公开”规定,杜绝“暗箱操作”“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以笔试、面试、面谈、学生约谈等名义挑选学生,不以各类考试、竞赛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规范招生行为。涉及违规招生学校将缩减次年招生计划,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校长作检视发言,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涉及教师个人将扣减个人绩效,纳入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管理,记入教师档案,取消三年内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优评先资格;涉及校外培训机构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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