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1-16 10:06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zq.gov.cn)向社会公开。如有疑义,请与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武汉路149号联系电话:0839-52063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原则,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44条。其中,广元公安信息网门户网站54条,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59条;“平安利州”微博1350条、“平安利州”微信公众号260条、“平安利州”抖音60条、“利州警方”今日头条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其中同意公开政府信息2条,不同意公开6条,均按相关要求予以办理答复。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警种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协作配合。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考核等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三是严格保密审查。认真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领导信息、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等,开展互动交流“在线调查”1期,通过广元公安信息网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受理办结网上群众来信咨询、投诉、建议等22件,办结率100%。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着力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和覆盖面,加强“平安利州”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以及“利州警方”今日头条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做优做强“平安利州”主账号,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分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组织实施,会同机关党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各警种部门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三是严格审核发布。常态化开展巡查监测和动态勘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坚决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4

行政强制

4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由于公安工作涉密信息比重较大,在一定在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数量,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薄弱。分局各所队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均为兼职人员,系统性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不够,导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短板。三是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由于公安工作特殊性,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各警种部门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政策,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抓好检查督促和考核,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点公开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内容,严格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24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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