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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01-09 17:00 字体: [ ]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把结果互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督促医疗机构积极承担结果互认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惠民义务,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制度,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扎实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信息化建设和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感等工作,严格落实检查检验互认项目,细化工作流程,规范结果互认行为。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等相关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检查检验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从严控制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执行情况以及“就医环境大整治 患者体验大提升”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区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已全面参与全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互认项目包括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B)等45项检验、71项检查内容。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组织质控专家对两家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执行情况、结果互认工作流程等内容。2023年,我区互认检查项目906人次,互认检查费用159028元,互认检验项目2688人次,互认检验费用122882.7元,共为群众节省就医费用2819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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