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突出“四个抓手” 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2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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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责任落实,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全面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产煤乡镇属地责任,落实区级包矿领导每月到矿检查督导1次、煤矿安全工作专班每周到矿安全检查1次、双驻矿员24小时在矿监管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区委区政府、监管部门、产煤乡镇、驻矿安监员四级监管责任体系,全力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监管不调档、不脱节。
狠抓隐患治理,搭建安全生产“防火墙”。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以防范瓦斯、顶板、三违、水害、机电、运输事故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找各层面、各环节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两张清单,按照“五落实”原则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形成闭环整治。今年以来,共巡检辖区煤矿企业77矿次,排查问题隐患213条。
狠抓监管执法,筑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按计划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结合煤矿安全大检查、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检查工作,全覆盖开展煤矿企业安全检查,从图纸资料、系统建设、现场管理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技术审查、隐患排查、问题治理,并对发现的一些违规隐患进行立案查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规行为3起,罚款6.5万元。
狠抓风险研判,擎起灾害治理“达摩剑”。常态化做深做实煤矿安全生产每日风险研判,利用区政府专题会议、区安委会专题会议、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月度例会等,集中分析研判煤矿企业存在的风险问题,统筹解决煤矿企业困难;督促企业强制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水患普查、山洪地灾普查等灾害治理工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防大风险、大隐患、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