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祥蓉废旧物资回收中心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06 15:44 字体: [ ]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

广元市祥蓉废旧物资回收中心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广元市祥蓉废旧物资回收中心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应急罚2023)大队-3

处罚决定时间

2023.9.7

处罚事由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无教育培训内容。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实施标准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

其他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