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纳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751.0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7.62万元,增长24.0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支付含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7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7.84万元,占100%(保留两位收整);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保留两位数不占比)。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93万元,占4.32%;项目支出6459.07万元,占95.6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50.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7.58万元, 增长24.0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支付含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4.73.万元,增长49.0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支付含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5.56万元,占97.28%;卫生健康支出161.43万元,占2.45%;住房保障支出15.19万元,占0.2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0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信访事务(2010308项): 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 支出决算为2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20808款)光荣院(2080807项)支出决算支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20808款)其它优抚支出(2080899项)支出决算为468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 退役安置(20809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0999项)支出决算为945.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行政运行(2082801项)支出决算为9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2802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拥军优属(2082804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事业运行(2082850项)支出决算为14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82899项)支出决算为45.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210类)优抚对象医疗(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101401项)支出决算为15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1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基本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来人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批次,接待人数17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9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3万元,比2021年增加7.39万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及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信访事务(2010308项):指信访事务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 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20808款)光荣院(2080807项):指光荣院运行及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20808款)其它优抚支出(2080899项):指除上述抚恤优待项目以外用于优待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 退役安置(20809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0999项):指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其他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行政运行(2082801项):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中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2802项):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中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拥军优属(2082804项):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中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事业运行(2082850项):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82899项):指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等。
15.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210类)优抚对象医疗(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101401项):指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就是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住房保障支出中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利州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局内共设股室2个(办公室和安置就业股),局直属事业单位2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区光荣院)。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
建设。
2、人员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核定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4名。2022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共20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人员1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把握一条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
坚持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出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作为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建设学习型机关,指导日常工作。
2、即推进退役军人系统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组织管理体系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示范型创建活动,巩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成果,进一步抓好中心镇(村)服务站建设,打造阵地建设样板,夯实筑牢基层服务体系,拓展充实服务内容,更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二是工作运行体系规范有序。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精心绘制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路线图,深入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务实抓好“一体化”服务及共建共享“服务超市”建设。
三是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健全安置工作机制,畅通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能力,规范安置方式,全面落实安置任务。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推进军地结对共建,倾心尽力为驻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擦亮双拥金字招牌,激励官兵扎根军营、安心服役,为服务强军事业贡献力量。
3、即紧盯2023年七方面工作目标
一是党建领航,思想政治引领更强。坚持提高思想认识与宣传教育并重,狠抓机关支部和退役军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打造退役军人人力人才资源聚集“洼地”和作用发挥“高地”。持续打造“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亮点品牌,建好用好“兵支书”、宣讲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引导退役军人厚植爱党爱国情怀、赓续红色血脉,积极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蓄积能量,项目建设动力更足。树立大项目引领大发展的思路,积极推进光荣院后续建设,争取省厅第二批资金450万元“花落我家”。向上争取资金114万元,新建退役军人数字档案室,推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工作装上数字引擎。同时,积极储备优抚医院项目、精心谋划军人公墓项目,让项目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三是精准施策,安置就业质量更高。深挖安置潜力,提高央企岗位计划利用率,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群团组织安置退役士兵比例,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按照“一二三产紧密结合、老中青三代有序衔接”的思路,抓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建设,调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方积极因素,着力培养扶持生态种植、食品饮料、新型环保科技等领域退役军人企业,拓宽就业渠道,带动更多退役军人稳定就业、体面就业。
四是尊崇关爱,优待抚恤机制更全。大力推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落地,开展政策落实评估,健全抚恤补助量化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差异化优待制度,开展电子优待证试点,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米”。全面落实“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加强数字信息建设,持续做实“一体化”服务及“服务超市”建设,推动服务智能、高效、便捷。运用好关爱帮扶政策,多渠道筹措关爱帮扶资金10万元,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让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用心用情,合法权益维护更实。坚持“稳”字托底,积极与群工、公安等部门联动,及时完善“信访+稳控”数据库,探索实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全域争创,拥军崇军氛围更浓。结合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建立“制度+协调”双拥工作机制,聚焦“前线”“前沿”“前哨”,推动军地互提要求、互办实事,用心用情解决官兵“后院”“后路”“后代”问题。深入开展“双拥银行”“双拥学校”“双拥机关”“双拥景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深情讲好双拥故事,始终保持双拥工作的生机活力。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完善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等机制,让参军受尊崇、退役得尊重深入人心。
七是强化作风,干部队伍建设更严。围绕强能力、转作风、抓落实,采取理论辅导、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专题党课等形式,加强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将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服务能力,形成用按规则办事、靠制度管人、凭实绩进步的良好氛围。
4、打造全国一流的县级光荣院
扎实抓好光荣院移交后各项工作,及时购置办公、通讯、护理等设施设备。按照“一院+N基地”的形式,围绕“光荣”二字做文章、谋项目,努力打造川东北地区短期疗养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军旅文化创作基地、优抚敬老基地、青少年研学基地、社工服务示范基地。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总目标。我局采用审阅资料、实地调研走访等方法,对各股室项目完成、资金管理、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较为科学地反映了各项目实施工作成效。从自评结果看,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预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按照区财政部门要求,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我局高度重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73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7.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全部收入0%。
2. 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合计5737.84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7.84万元,占100% 。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91.89万元,占全部支出5.09%万元;项目支出5445.95万元,占全部支出94.91%。
3. 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单位部门总体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73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7.84万元,占全部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全部收入0%
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73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89万元,占全部支出5.09%万元;项目支出5445.95万元,占全部支出94.91%。
基本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57万元,占基本支出91.33%;卫生健康支出10.13万元,占基本支出3.47%;住房保障支出15.19万元,占基本支出5.2%。
项目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4.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7.22%;卫生健康支出15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8%。
3. 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2022年人员经费26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83万元、津贴补贴17.96元、奖金78.02万元、绩效工资3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15.19万元。人员经经费我局严格执行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规定,编足、编实基本支出年度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规定的政策标准进行编制,足额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公用经费2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8万元、电费0.65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1.41万元、差旅费3.96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劳务费1.13、工会经费1.27万元、福利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5.18万元。公用经费我局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单位实际开支水平足额编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的现象,未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个人补助,全年支出基本保障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我局项目支出5445.95万元。所有项目支出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项目资金的审批支付、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我局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督促各股室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目标,杜绝发生偏离绩效目标和逾期无效目标的情况。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确保经费管理各个环节的畅通、有序、高效,合理;有计划地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2022年我局基本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我局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督促各单位股室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目标,杜绝发生偏离绩效目标和逾期无效目标的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自评结果,2022年度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质量好,既保障了本单位职工正常办公和生活秩序,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准确评价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高。
(四)自评质量。
2022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支出管理规范,在拨付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用到项目中。
(二)存在问题。
在资金使用计划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三)改进建议。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表1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双拥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八一”等节日慰问,努力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良好氛围,让广大退役军人有获得感、荣誉感、归属感。 |
“八一”购买物资走访慰问驻地部队,营造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良好氛围,让广大退役军人有获得感、荣誉感、归属感。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八一”为全区驻地部队送去了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水果、牛奶等慰问物资,并召开了军地座谈会等。 |
|||||||||
预算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 |
|
5.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
5.00 |
100.00%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
|
|
||||
单位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通过走访慰问部队官兵,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良好氛围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20 |
25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8月1日 |
月 |
2022/8/1 |
10 |
1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良性互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际,崇尚军人的浓厚气氛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5 |
2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走访慰部队官兵,长期良好的促进军地关系 |
定性 |
长期 |
|
长期 |
15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部队官兵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
100 |
|
|||||||
自评结论 |
通过项目的实施,良好地促进了军地关系。部队官兵满意度达100%。 |
|||||||||
自评存在问题 |
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 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
|||||||||
自评改进措施 |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
项目负责人:燕俊 |
财务负责人:何蜀平 |
附件2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退役军人信访维稳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慰问退役军人(含信访对象)及优抚对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慰问退役军人(含信访对象)及优抚对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一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人员开展常态化联系及走访,二是做好重点对象的稳控,三是做好北京“冬奥会”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会议的信访维稳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 |
|
5.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
5.00 |
100.00%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
|
|
||||||||||||||
单位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历史遗留问题人员开展常态化联系及走访 |
≤ |
665 |
人 |
665 |
15 |
20 |
|
|||||||||||
质量指标 |
走访调查慰问退役军人(含信访对象)及优抚对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
= |
100 |
% |
100 |
10 |
20 |
|
||||||||||||
时效指标 |
政策咨询类当面及时解答;信访回复类,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困难及合理诉求,才能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实地走访调查慰问退役军人(含信访对象)及优抚对象,了解思想状态,才能长期有效的保持群体稳定性 |
定性 |
长期 |
|
长期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信访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8 |
|
|||||||||||
合计 |
|
98 |
|
|||||||||||||||||
自评结论 |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慰问退役军人(含信访对象)及优抚对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让广大退役军人有获得感、荣誉感、归属感。 |
|||||||||||||||||||
自评存在问题 |
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 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
|||||||||||||||||||
自评改进措施 |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
项目负责人:李智 |
财务负责人:何蜀平 |
|||||||||||||||||||
附表3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切实保障利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2.服务中心开展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会及退役军人培训会;3.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
负责政策咨询、宣传、档案管理、教育培训、来信来访等日常工作,积极做好退役军人返乡报到、档案接收、建档立卡(信息采集)、优待证办理、开展指导各乡(镇)、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创建服务对象在100至299人的村社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22个;办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1.9万张;优抚对象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审核3000余人;迎接退役士兵光荣返乡200余人;召开业务培训会累计2场,50人次。 |
|||||||||||||||||||
预算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5.00 |
|
15.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0 |
|
15.00 |
100.00%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
|
|
||||||||||||||
单位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国示范型服务站创建 |
≤ |
22 |
个 |
22 |
10 |
10 |
|
|||||||||||
数量指标 |
服务于利州区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主要证件年审、各类政策解答及退役军人返乡报到等) |
≤ |
22153 |
人 |
21000 |
10 |
10 |
|
||||||||||||
数量指标 |
开展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会及退役军人政策培训会 |
≥ |
2 |
次 |
2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通过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提高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对各项政策的知晓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咨询类问题及时解答;业务办理类在规定期限类及时办结率 |
≥ |
96 |
% |
96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了我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了多样化、精准化、专业化服务,让我们工作在社会上得到了认可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群体稳定及促进社会和谐 |
定性 |
长期 |
|
长期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满意度 |
≥ |
96 |
% |
96 |
10 |
10 |
|
|||||||||||
合计 |
|
100 |
|
|||||||||||||||||
自评结论 |
开展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了我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了多样化、精准化、专业化服务,让我们工作在社会上得到了认可。 |
|||||||||||||||||||
自评存在问题 |
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 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
|||||||||||||||||||
自评改进措施 |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
项目负责人:杨琴 |
财务负责人:何蜀平 |
附表4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运行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的实施,维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正常运转和促进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
通过项目的实施,维持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正常运转和促进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就业创业孵化园运行经费 |
|||||||||
预算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 |
|
5.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
5.00 |
100.00%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
|
|
||||
单位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系列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实地巡诊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专家讲座;每年举办1次创新创业大赛。 |
≥ |
3 |
次 |
3 |
20 |
20 |
|
|
数量指标 |
2022年度入驻孵化园的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个数 |
≤ |
10 |
|
1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为入驻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企业和孵化项目提供全方位孵化,包括在场地租金、水电费、物管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率 |
≥ |
95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月31日前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促进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体现军人的社会价值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役军人有了良好了就业平台,才能为现役军人安心的在部队服役创造良好环境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2022年度入驻的退役军人企业满意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
100 |
|
|||||||
自评结论 |
通过项目的实施,维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正常运转和促进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
|||||||||
自评存在问题 |
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 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
|||||||||
自评改进措施 |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
项目负责人:侯成 |
财务负责人:何蜀平 |
附表5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经费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代养优抚对象,切实解决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根本问题;2.提升老年生活质量 |
1.代养优抚对象,切实解决了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根本问题;2.提升老年生活质量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为集中供养对象营造了舒适居住环境,对其生活、医疗等提供了优良保障,提高了入住对象的幸福指数。 |
||||||||||
预算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1.80 |
|
31.8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1.80 |
|
31.80 |
100.00%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
|
|
|||||
单位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代养优抚对象人数 |
= |
20 |
人 |
10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有效解决了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根本问题 |
定性 |
有效 |
|
有效 |
10 |
10 |
|
|||
国家政策执行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支付市光荣院经费时间 |
≤ |
12 |
月 |
2022年7月30日前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集中代养优抚对象,提高入住老人生活质量,解决老人的养老去处,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满足入住老人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了幸福指数 |
定性 |
长期 |
|
长期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所有入住老人满意度 |
≥ |
95 |
% |
96 |
10 |
10 |
|
||
合计 |
|
100 |
|
||||||||
自评结论 |
解决老人的养老去处,提高了入住老人生活质量及幸福指数。 |
||||||||||
自评存在问题 |
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 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
||||||||||
自评改进措施 |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
项目负责人:王婧 |
财务负责人:何蜀平 |
附表6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
|||||||||
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对“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费用的补助,进一步落实优抚医疗政策,解决他们的就医难问题 |
2022年通过对“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费用的补助,进一步落实了优抚医疗政策,解决了他们的就医难问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2年通过对“两参”、残疾军人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解决了他们的就医难问题。 |
|||||||||
预算执行情况 |
年度预算数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自评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00 |
|
3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 |
|
30.00 |
100.00%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
|
|
|
|
||||
单位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医疗补助待遇“两参”人员 |
≤ |
271 |
人 |
185 |
15 |
15 |
|
|
享受医疗补助待遇残疾军人 |
≤ |
400 |
人 |
330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通过医疗费用的补助,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就医难问题,体现国家优抚医疗政策落到实处,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
定性 |
有效 |
|
有效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支付时间(每月) |
≤ |
12 |
月 |
2022年12月30日前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两参”、残疾军人就医难问题得到解决,良好的促进了社会稳定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医疗补助,减少医疗负担,增强幸福感,长期促进双拥工作及退役军人群体稳定。 |
定性 |
长期 |
|
长期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两参”、残疾军人满意度 |
≥ |
95 |
% |
96 |
10 |
10 |
|
|
合计 |
|
100 |
|
|||||||
自评结论 |
2022年通过对“两参”、残疾军人医疗费用的补助,进一步落实优抚医疗政策,解决他们的就医难问题,长期良好的促进双拥工作及退役军人群体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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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存在问题 |
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 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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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改进措施 |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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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岚 |
财务负责人:何蜀平 |
附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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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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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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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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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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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1.3 |
121.3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7.14 |
57.14 |
100% |
||||
地方资金 |
64.16 |
64.16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问题。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了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享受医疗待遇优抚对象人数 |
≤1500 |
1231 |
|
||
质量指标 |
参保资助政策落实率 |
100% |
100% |
|
|||
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落实率 |
100% |
100% |
|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100% |
100% |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医疗保险缴纳时间 |
每月30日前 |
每月30日前 |
|
|||
医疗补助支付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前 |
2022年12月30日前 |
|
||||
成本指标 |
医疗补助标准 |
根据广利府办[2018]82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按各类人员政策标准落实医疗补助,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的问题。 |
根据广利府办[2018]82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按各类人员政策标准落实医疗补助,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的问题。全年医疗补助121.3万元 |
|
|||
效 |
社会效益 |
保障国家抚恤优待政策落实 |
良好 |
良好 |
|
||
保障优抚对象医疗水平 |
良好 |
良好 |
|
||||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军队稳定 |
长期 |
长期 |
|
|||
促进双拥工作 |
长期 |
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
附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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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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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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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 |
||||||
中央主管部门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25.45 |
3025.45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601.07 |
2601.07 |
100% |
||||
地方资金 |
424.38 |
424.38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问题。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保障优抚对象生活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保障了优抚对象生活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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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领取抚恤补助资金的优抚对象人数 |
2389 |
100% |
|
||
质量指标 |
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率 |
100% |
100% |
|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及时足额 |
每月30日前 |
每月30日前 |
|
|||
成本指标 |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厅局 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调整一至六级残疾 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分级负担,按各类人员政策标准发放。 |
按标准执行到位 |
按标准执行到位 |
|
|||
效 |
社会效益 |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
对优抚对象权益的保障 |
良好 |
良好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群体保持稳定的作用 |
长期保持群体稳定 |
长期保持群体稳定 |
|
|||
促进双拥工作 |
长期促进双拥工作 |
长期促进双拥工作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95% |
≥99%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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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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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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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附表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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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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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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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2年四川省优抚事业单位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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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利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 |
450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
地方资金 |
450 |
450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设置护理型床位、电梯、监控呼叫系统、餐厨、医疗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
设置护理型床位、电梯、监控呼叫系统、餐厨、医疗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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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采购项目 |
购置护理型床位、电梯部、监控呼叫系统、餐厨、医疗设备、空调等设施采购安装 |
购置护理型床位、电梯部、监控呼叫系统、餐厨、医疗设备、空调等设施采购安装 |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达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项目计划逐项实施 |
按项目计划逐项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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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完成项目450万元投资计划 |
450万元 |
450万元 |
|
|||
|
社会效益 |
提升光荣院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
良好 |
良好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满足入住老人入住需求,提高了幸福指数 |
长期 |
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集中供养优抚对象满意度达到满意率 |
≧98% |
≧98% |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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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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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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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