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泡石社区1、4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1011公顷,实际征地范围、面积、权属以及地类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该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2023年8月7日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雪峰街道办事处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启动土地征收范围内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以外的苗木及其他附着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等。暂停办理土地流转申请、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户籍登记(正常婚姻、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人员除外)等审批事项。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1日。
咨询电话:13981286223
联 系 人:罗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