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7-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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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2年12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广利人社处理决〔2022〕4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广利人社处理决〔2022〕4号)要求,足额支付拖欠王涛、谭琪等25名劳动者工资80946.5元(捌万零玖佰肆拾陆元伍角)。
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催告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广利人社监催告〔2023〕2号,见附件)。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广利人社监催告〔2023〕2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