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柜北社区5组、雪峰街道樵歌社区雪莲小组所在集体土地,征收面积共计2.8288公顷。实际征地范围、面积、权属及地类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第25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主要用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2023年7月20日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雪峰街道办事处,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启动土地征收范围内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以外的苗木及其他附着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构(建)筑物等。暂停办理土地流转申请、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户籍登记(正常婚姻、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人员除外)等审批事项。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
咨询电话:13981286223
联 系 人:罗国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