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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6-14 17:00 字体: [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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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函〔2023〕18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1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广府办函〔2023〕15号)要求,持续深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制定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深化主动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能力提升功能,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利州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纵深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工作。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运维管理和日常监管,确保不出现单项否决情形。一体推进政府网站“四个一网”数字政府专区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化建设和功能化改造,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在国、省三方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深化主动公开

1.加强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信息公开。紧扣“五个一”利州现代化建设实践方案,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扩大内需提振消费需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创新转型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方面政策和实施情况,积极释放政策信号。

2.加强城乡融合发展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城市能级提升行动,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精细化治理“十大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围绕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加强交通方面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实施等方面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双碳”工作,主动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息公开。

3.加强深化改革开放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多维度推动减税降费、惠企利民等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精准传递,围绕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加强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助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围绕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并展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及时公开重点领域改革、人才服务管理、开放合作方面政策措施和信息。

4.加强推进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城乡居民就业增收,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支持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健康科普及重点群体健康保障等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监管以及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等方面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民生实事实施信息公开,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推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住房、交通、公共事业等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5.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决策过程中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意见采纳情况。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被审计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推动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二)整体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1.全面落实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行为,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两张皮”问题。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乡镇(街道)要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2.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要不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结合职责权限,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开展“政务开放日”“局长进大厅”等活动。

3.推动政务公开“两化”向村(社区)延伸。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

(三)有效推动政务公开转型升级

1.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完善政府规章、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7月底前实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专栏内容保障定期检查通报,重点检查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就业等方面政策及实施的公开情况。做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

2.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直达快享。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托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加强财税、金融、监管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直接相关政策的公开和推送。充分发挥宝轮、大石等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策辅导、咨询解答、培训交流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服务水平。

3.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解读人”,要履行好政策解读职责。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音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得低于50%。

4.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大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诉求,提高办理答复质量。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

5.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持续深入推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评价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扎实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群众关切回应服务结果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防范重大舆情风险。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做好应对预案。针对重要政务舆情,加强风险研判,妥善处置应对。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强化舆论阵地意识,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四)着力加强平台载体规范建设

1.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设立相对独立的场所、统一规范的标识、集约共享的功能,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2.提升政府公报服务公众水平。不断优化赠阅结构,政务服务场所、图书馆、档案馆等主管单位要主动及时置放政府公报,积极推行政府公报“送报上企”服务,更好发挥纸质公报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加强人员、技术等保障力度。要对照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保密审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差距不足,加强整改提升。区级有关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四)加强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人员梯队培养机制,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研讨交流,增强针对性、系统性,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

(五)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在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等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争取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交流》,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晨讯》和各级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等刊物(平台)报送有关经验信息。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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