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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28 15:51 字体: [ ]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职能简介

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工作。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四川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二)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创新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做到四个结合,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与就业培训相结合,与党校政治理论培训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不断扩大培训对象覆盖面,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意识,自救和互助能力。重点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活动,全面完成下达的培训目标任务。二是创新推动“三献”动员和服务。在宣传发动下狠下功夫,大力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三献”公益事业,常态化落实对“三献”志愿者及家庭的关怀机制。三是创新开展人道日常救助工作。常态化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持续做好“两项基金”申报工作,配合市红十字会开展好罕见病救助。四是积极做好项目和资金争取工作。定期到省市汇报工作,大力争取项目和资金。争取应急救护培训基地项目落实,主动参与全省公益大赛项目。五是全力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相结合。以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为方向,从基层治理体系中借力来拓展红十字服务领域,也通过开展红十字人道工作助力基层治理。在全区(社区)广泛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结合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站,将红十字“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延伸覆盖至最基层。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与学校德育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相结合。与区教育局深度合作,推进在全区中小学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步伐,促进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91.8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5万元,同口径增长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收入预算91.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支出预算9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8万元,占91%;项目支出8万元,占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8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8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8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8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8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2万元,占90%;卫生健康支出2.9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47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8.6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65.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01)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2023年预算数为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6.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16万元,上升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行政运行(01):指红十字事业中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红十字事业中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事业运行(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指红十字事业中反映除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事业单位医疗(01):指卫生健康支出中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住房保障支出中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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